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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第2页)

傅衍之早晨遛狗回来便没走。

他在她的家里转了一圈,当做江芸折磨他的报复。

江芸的书房干净整洁,色调古典高雅,古色古香的书柜有人高,排在一面墙前,整齐扩列各色书籍。

根据国家,然后根据时代,仔细划分。

最上面的应当放着她最喜欢的书,中间一瓶兰花雕塑,右手边是太白全集,左手边是陀思妥耶夫斯基。

傅衍之失笑,这种组合,只有江芸会有。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黑色书脊,《白痴》,圣经。

他似乎被什么刺痛了眼睛。

那个黑色牛皮硬壳包装的并不是书。

那是江芸的日记本。

这种搭配组合,就像江芸在默默念给自己听,“原谅他吧。”

傅衍之伸出手,轻而易举,触碰到了十六岁的江芸。

他并没有打开,眷恋地摩挲着,然后出门买了相似的牛皮笔记本。

她刚来的时候,傅衍之能察觉到江芸的爱慕。

望过去后就眼神躲闪,偶尔的凝视。

傅衍之太熟悉这种目光了。

支持于皮相诱惑的喜爱持续时长傅衍之不敢恭维,他向来嗤之以鼻。

她出落的好,在傅家不到半年便成了举止得体的大小姐。长相也无可挑剔,自然会有人惦记,也成为了男人酒桌上闲谈的“名媛”之一。

傅媛拿着她的日记坐在沙发上蛊惑他一位朋友看的时候,傅衍之没阻止。

小姑娘的日记里,除了下雨天难过,就是我最喜欢的他。

能有多少意思。

傅媛甜甜地声音让在场的男人都听得见,“猜猜我们芸芸喜欢谁?”

朋友耸肩,“总之不是我。”

傅媛说:“她喜欢我哥呢。”

然后拿出证据,放在那个人面前,“不信你看。”

“又骗我,这不是人家的读书笔记么?”

“蠢哎,你自己念。”

念了一半,中间那段特地划开的部分,是写给傅衍之的。

她确实很喜欢他,一整篇在研究他那天演奏的曲目,甚至看完了整部歌剧。

这之中自然也会掺杂她的酸□□意。

她起初文笔矫情,二十多岁的大学生,尤其是男人,看起来未免觉得“可以,但没必要”。

江芸回来听到哄堂大笑,并没想理会。

她那时候刚拿到留学许可,离开的喜悦胜过一切。

但无意地侧目,看到那本黑色的笔记本落在旁人手里,那个朗读的人坐的离他那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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