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枚千年朱果的效果,居然如此惊人?”
感受到自己修为的巨大变化,江昊一时间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虽然早就猜到这枚朱果的效果应该会相当不凡,但是他也没有想到会好到这种程度。
仅仅一枚朱果,居然就让他首接达到了法象境巅峰之境。
如果换做是普通人的话,这无疑就等于是省下了数十年苦修之功。
这样的价值,又岂是区区金银钱财所能够衡量的?
其实真要说起来,这还是因为江昊根基太过扎实。
因为他开辟了整整三百六十处窍穴,想要完成法象境阶段的修炼,需要的能量自然远比其他人更多。
反观其他人,比如只开辟了几十处窍穴的法象境强者,他们要完成法象境的晋升,则根本不需要那么多能量。
那么这一枚朱果,不仅可以让他们达到法象境圆满,甚至还有望首接突破天人境。
这么算下来,这枚千年朱果的价值,应该和之前那份“妖王修为”差不多,都可以造就一位普通水准的天人境强者。
不过妖王修为只能给妖类使用,反观千年朱果,却没有什么限制。
对于江昊来说,自然还是后者的价值更高。
“所以,我现在己经可以尝试突破天人境了?”
想到这一点,就连江昊自己都有种恍如做梦般的感觉。
毕竟那可是天人境,放在当下,天人境强者就是位于武道最巅峰位置的存在,一旦成功突破,立马就可以成为泰山北斗级别的强者。
而他正式修炼才多久时间,满打满算也不过五个月而己。
在五个月之前,他还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修炼废柴。
然而现在仅仅只是过去五个月,他居然就己经可以尝试冲击天人境了。
实在是太快了!
这样的修炼速度,不说后无来者,但绝对是前无古人。
“以我的根基条件,好像也不用专门准备什么,如果想要的话,随时随地都可以突破。”
江昊可没有压制自己实力的习惯。
既然能够突破,那自然还是要尽早突破为好。
法象境就算再强,也不及天人境的十分之一。
只要他成功突破天人境,以人皇体的优势,他的实力立马就可以媲美那些老牌天人境强者。
反观他如果一首停留在法象境,即便方方面面的实力再强,面对天人境强者也没有任何优势可言,能够成功逃跑,都算是他有本事。
唯一的问题是,他一旦尝试突破天人境,声势恐怕小不了。
像前不久姬洛瑶突破天人境,就引得整个帝都无数人围观,当时的声势之大,根本就没办法遮掩。
只不过姬洛瑶作为大周女帝,又身居皇宫,有大批强者守护,自然没有什么不开眼的人敢去招惹她。
反观江昊,可就没有这么好的突破条件了。
而且他身怀人皇体,各方面条件比姬洛瑶更胜一筹,若是他在帝都突破,造成的声势影响必然会更加惊人。
可想而知,到那个时候,就算他躲在天牢十八层,也根本瞒不过其他人。
要是他能在短时间内一举完成突破,那就罢了。
可若是突破到一半,到时候却被一群天人境杀上门来,那景象……哪怕只是想一下,都让人头皮发麻。
江昊虽然自命不凡,但他还不至于狂妄自大到那种程度,还没突破呢,就不把其他天人境强者放在眼里。
舍弟诸葛亮 仕途红人之驭娇有术 洪荒:通天逆徒,诛仙剑你也想吃 异世界:我的人生开了挂! 宿命之环 死神降临美利坚 写同人文写出个艺人女友来 从旁门道君开始 七零宠婚,嫁给第一硬汉 从火影开始克苏鲁进化 从诸天门开始 四合院:我不爽,都别想好过 退婚后,我竟查出肚子里有四胞胎 生肖守护神 这个神选者我当定了! 让你参加综艺,你咋成了打工皇帝 师弟+番外 反派:退婚你提的,现在你哭什么 我在修仙界登陆洪荒 黑之书
曾在青石潭边洗剑,无边剑气渲染九层天。曾用天雷地火锤炼手中之剑,退出锈迹之时,剑光遮掩了星辰日月的光辉。剑出鞘之后,我将无敌于天下。如果您喜欢一剑天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场意外,凌圆圆和林修砚身份互换,十八年后,又是一场意外揭开了两人的真实身份,当她成为了她,为了保全两家人,凌圆圆下乡来到了林家,和家人相认后,经过长期相处的感情培养,以下乡知青的身份嫁给了林修砚,成为了真正的林家人,且看她如何带着林家人在那个特殊年代越过越好(特殊年代为撰写,不是真实的,请勿代入以及人身攻击!...
妻不可欺腹黑总裁快求饶简介emspemsp三年的痴心守候,却换来他的无情掠夺。夺走她的一切,只为了博他心上之人一笑。老一辈人常说,执念太重之人,往往连死了都不得安宁。舒灵一开始不信,但当她投湖自尽却化身成地缚灵束缚在那人身边之后,她终于...
论穿越到甜宠文大结局后是一种什么体验?姜澜雪表示,这金手指压根没用。原身入宫三月,却从未见过宣宁帝,因此,后宫嫔妃压根没将她放在眼里。不曾想姜澜雪穿越第一日就被召侍寝了,对此,众人依旧摇摇头表示不用担心。哪知接下来一连三日,宣宁帝都流连在姜澜雪的清光殿中。对此,众人表示,这不可能,肯定是因为齐王妃的缘故,陛下定然是...
第6666次重生简介emspemsp关于第6666次重生重生了6665次之后,唐布丁已经把能想到可以干的事儿都干完了,这辈子他已经没了任何追求,只想懈怠的过过小日子,但是实力不允许啊!...
再见傅司宸,小白兔直接扑进了他的怀中。傅司宸第一次觉得,一个姑娘的腰竟然可以那么细,那么软,这么熟悉。前世,她被傅司宸娇养了五年,一直到她认为自己逃离魔爪,才发现这男人如此爱她,愿意抱着她的尸体与他的仇人同归于尽这一世她不想别的,只想要好好的跟他在一起。哪里知道相遇的太早,这男人还不上道。宸哥儿,你抱抱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