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五百零九章 霸道(第1页)

自从雷汞这玩意出现之后,大明庞大的军工体系,就算推开了一扇从未有人涉足过的技术大门。雷汞出现的意义何等重大,它先一步解决了炸药起爆的技术瓶颈,剩下来的事情就是寻找初级高效烈性炸药了。

对此马城并没有干预,技术有其发展的规律,在缺乏工业体系,技术体系又远远滞后的时代背景下,就算发明出烈性炸药也很难做到量产。不但没有意义,还会引领着变幻莫测的历史走向未知的方向。

说时迟,一杆杆双管猎枪组成的横队,以密集齐射将一条条冰原巨狼射翻,那冰原狼个头有多大,站起来比一个成年男子都高。然而凶狠的巨狼在大明军工最新的杰作面前,竟如此惨烈无助。

无助么,王府子弟眼中却没有丝毫怜悯,大明人在明末的苦难和长期的对外战争中,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对敌人的怜悯就是对同胞兄弟,姐妹,父母的残忍。这些在冰原上没有天敌的残暴饿狼,便是一块小小的试金石。

随着一名少校官最后的一次口令喊出口,几十把双管猎枪的最后一次齐射,瞬间击倒了五六只野狼。冰冷的狼尸,让领地被侵犯的野蛮巨狼也畏惧了,一头头的夹着尾巴转身跑了。

“杀!”

少校官一声令下,五六十个贵族子弟纷纷将手中的双管猎枪扔到了地上,拔出了腰间的长刀。少年们在体内迅速分泌的肾上腺素的刺激下,大叫着冲向逃窜中的残破狼群。

一个照面,物理知识告诉我们,当锋利的爪子遇到了百锻长刀,更锋利的一方会获胜。现实也同样也是,逃窜中的野狼被追上了便是一刀两端,不过冰原狼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了几千万年,自然也进化的极度完善了,被逼急了,并不会冲撞而是直接扑。

几头身形格外健壮的巨狼,瞪着鲜红的眼睛,便盯上了那个指挥作战的少校官。巨狼扒拉着四蹄,夹着尾巴围了过去,竟然还懂得小组围杀。几头狼隔着数米的距离便跃了起来,扑向了那少校官的脸。甚至能够感觉到野狼口中那股腥臭味道。

谁知道少校官的刀更快,只见一道刀光闪过,一头活生生的野狼便瞬间被切成两半还在不停挣扎的狼尸。长刀一摆,回刺,后方扑来的一头巨狼咽喉被洞穿。此时荒凉的冰原上,的人和狼都被混杂在了一起到处都充满了血腥和尖叫。

刀光再闪,呼喝声中杀退了狼群,淋漓的野狼鲜血将几十个王府子弟身上都染红了,一个个看起来俨然就是一尊尊杀神。

“不要追了!”

少校官长刀一摆,喝止了王府子弟还要追杀的不理智举动,不久,一个个矫健的身影便欢快的蹦跳了起来,这终究还是群爱玩爱闹的少年。

片刻之后,营地。

杂乱的马蹄声中,一头头冰原巨狼被拖了回来,狩猎队小发了一笔横财,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满足的微笑,营地里很快又欢腾了起来。

营地里,一辆温暖的马车里。

王樱掀开厚实的挡风帘子,偷偷往外面张望着,瞧见那些龇牙咧嘴还在淌血的巨狼尸体,不自觉的捂住了小嘴。她一个江南弱质女子,何曾见过这么血腥的狩猎,芳心里不由自主砰砰乱跳着,空气里弥漫的血腥气味让她几欲呕吐,却又生生的忍住了,她不想叫人看不起。

人呐,终究还是有群居的本性,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太大了。

汉人,善战却不好战,善战,是因为汉人聪明,而不好战,大概是因为儒家思想不提倡战争。所以古代汉人统治的时期,几乎没有对外扩张,就算要打谁,都要师出有名,哪怕是摆明了侵略,也要有个名头。

孔子战争评价及用兵原则可以归纳为,总体上反战,合于礼便支持,违于礼便反对,总要讲究个师出有名。在这种文化大背景的熏陶下,汉人习惯了讲理,觉得万事都大不过一个理字。

然而道理这玩意,本身就具有矛盾着的两面性,它一方面作为衡量、认可、组织、发动战争的依据,即决定战争与和平的尺度。另一方面它又主张以礼制战,以礼止战的手段。

这可不是自相矛盾么,这是孔圣人创立的儒教,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在军事思想中的反映。再瞧瞧人家西洋人的思维方式,要打就打别废话,打不过就投降,痛快一点不好么,干嘛要弄的那么矫情。战争本身就是残酷的,还非要弄个师出有名,这就有个专属名词,矫情。

这便是所谓王道的谬论,是经不起细细推敲的,所谓王道不过是弱者,懦夫的自我安慰罢了。

便如同马城经常说的,战国时期,诸侯互相征伐,战火连年,诸侯们想的就是如何一统天下。统一天下必须要通过战争,必须要用霸道,而儒家只推行王道,仁义之说在统治者看来只是空话,取天下靠的就是拳头。

秦朝时期,秦始皇推崇的是霸道,因为秦自孝公始就推崇法家思想,秦始皇本身就是一个战争时代的君王,扫灭六国后又驱匈奴,开拓南越等等,仍然大动干戈。因此他也仍不重视儒家。

而儒家又喜欢议论国政,秦始皇又偏偏讨厌别人非议国政,再加上秦虽统一天下,六国残余仍伺机再起,儒家们老议来议去的蛊惑人心。于是乎,就有了焚书坑儒。

这便是明末乱世,家国沦丧的真实写照,规矩,礼教带来的惯性根深蒂固。倘若有人能振臂一呼,打破那种死气沉沉的规矩束缚,则内心深处不甘于安分的汉人,内心深处的那头野兽便渐渐被唤醒了,才有记起来强汉盛唐时的荣光了。

“咳。”

温暖的马车里王樱轻咳了几声,女儿家的矜持,让她本能的厌倦这样血腥的杀戮,然而芳心深处却又抑制不住的跃跃欲试。身处在这样奇伟野蛮的环境下,再柔弱的女子内心深处想要打破规矩的冲动,便越发不可遏制了。一咬牙,一扭腰,她小心谨慎的跳出了马车,跳出来其实也没那么难。

我可以只修仙吗np  收继婚  我明明想当训练家啊  帝台春  猛鬼悬赏令  子宁不嗣音  这个驸马,本宫拒收!  我身边的男人都很奇怪【1V3H】  和亲之路(重生)  饲爱  古惑仔之陷情  为妾 (1v1)  集仙(NPH)  呼吸决定(校园1v1)  修仙之明月重临【nph】  穿成魔教妖女后我摆烂了  [综漫] 带着附身系统穿越2  王妃她撂挑子不干了  【咒回乙女】恋爱幸运曲奇  安妮的答案(1v2 np)  

热门小说推荐
开局掉进僵尸窝

开局掉进僵尸窝

萧墨穿越到了一个夜晚僵尸横行的世界。身怀系统,杀僵尸,爆装备。白天,他是个普通学生,帅的平平无奇老实无害夜晚,他化身僵尸猎人,强的世界颤抖全民崇拜。第一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校花对不起,僵尸猎人才是我的白马王子,我们绝无可能。萧墨第二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天后抱歉,我...

另谋高嫁:表姑娘休想退婚

另谋高嫁:表姑娘休想退婚

宋悦意与谢璟令定下了婚约。准备嫁娶之前,被谢家老夫人接过去侍疾。她明知谢家人想利用她的身份和人脉有所作为,她亦装作不知,兢兢业业为他们办好每一件事,为谢璟令铺就青云路只因她认定了这桩婚事,便会一心一意。人家却对她冷若冰霜,离我远点!她以为他性情向来如此。最后才知,人家只是对她才冷若冰霜,他有爱若眼珠子的青梅竹马,阿盈,今生今世,我只承认你是我的妻子。这辈子,我绝不负你。他和他的阿盈还暗地育有一子,并且不知何时就已对她下毒,令她不能生育,随后让她因愧疚将他们的三岁小儿过继到名下,成为她的嫡子。在她死后,他不仅可以光明正大娶青梅,让父兄因她的缘故继续帮扶他,还让他们的儿子日后能在宋家登堂入室如此经历,只当噩梦一场,梦醒时却正处于险境,性命堪忧之际。以为她一个离家千里之外的弱女子,孤立无援之下,就能任人宰割了去?在未吸干她最后一滴血之前,他们左右都不愿退婚。那就莫怪她要以进为退,抛却端庄贤良,不走寻常路,让那些烂人无路可走。如果您喜欢另谋高嫁表姑娘休想退婚,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蚀骨迷情:总裁没我你不行

蚀骨迷情:总裁没我你不行

蚀骨迷情总裁没我你不行简介emspemsp关于蚀骨迷情总裁没我你不行惊!传闻中活不过30岁的霸总结婚了!吃瓜群众们坐等霸总去世,等他的小娇妻继承百亿遗产。然而霸总不仅没死,还带着他的小娇妻,一边蜜月旅行,一边把事业扩展到了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顺路还生了两个超级可爱的萌娃。记者请问是什么让您坚持活了下来?狂炸拽霸总主要是靠吸老婆续命首发po18asiaωoо1⒏υip...

快穿后我渣了反派大佬

快穿后我渣了反派大佬

快穿后我渣了反派大佬简介emspemsp关于快穿后我渣了反派大佬quot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逗比穿到任务世界当工具人的故事。瑜笙剧本里你明明不是这样的!反派boss什么样?瑜笙剧本里你日天日地日女主如今你日天日地日反派嗯?瑜笙(小声bb)我***权势滔天的腹黑丞相主动躺平娘子放心,天天就是天天。软萌单纯的小狐狸主动露出了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脸颊鼓了鼓尾巴给笙笙摸,今晚可不许哭哦~偏执狂学霸冲进火海,冰凉的吻落在她唇角我的世界太安静,静得能听...

三胎萌宝:霸气爹地吻上瘾

三胎萌宝:霸气爹地吻上瘾

三胎萌宝霸气爹地吻上瘾简介emspemsp关于三胎萌宝霸气爹地吻上瘾五年前不动女色的墨北宸,在医院里找到最完美的卵子,生育下三胞胎。五年后三个小家伙,嚷嚷着要妈咪。墨北宸你们没妈,我是你们的爹,也是你们的妈。想要我找女朋友更是不行。大宝那我们自己去找妈咪。二宝大哥,那个美女好漂亮,我想要她做我们的妈咪。小宝我也想要她做我们的妈咪,以后我们都跟她睡,不要爹地了。然而,那个口中说着他们没有妈咪的家伙,却一把将小女人抓入卧室,反锁门板。三个萌宝...

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

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