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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那一身青衫打扮的文士走上了城墙,侧身让过几个抬着伤兵的士卒,感受着萦绕在鼻端挥散不去的血腥味,颇为享受地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喜欢这样的氛围,也喜欢这样的惨烈,人生短短几十年,平淡的日子过得再多也没有趣味,而亲手缔造并且看着这样数万乃至几十万人被战火裹挟着发出求生的喊叫,挥舞着刀彼此厮杀,才是他最享受的时刻。
但很快他的眉头就轻轻皱了起来,因为他享受谋算享受乱世,却不喜欢注定的失败,尤其是眼下这种在失败前拼命挣扎徒惹人笑的可怜模样。
他在城墙上走着,认识他的人很少,但盘问都被他用腰牌打发掉,他突然想起几年前自己第一次见到李修筠的场景,那时候自己刚刚从辽国游历回来,回到这个故乡,孑然一身,然后在某个宴会上看见了明明在笑眼底却藏着火焰的李修筠。
那时候就觉得这个被贬谪到蜀地来的益州道经略使会是个不错的合作对象,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他当初那一眼确实没看错。
就是结果差了一点。
准备了七年,七年啊,开局是那么的美妙,整个蜀地几乎要不费吹灰之力地收入囊中,却如此轻易地被那位靖北侯平定,前后历时多少?一个多月。
莫名其妙地觉得有些可笑。
这么一想,李修筠的这一番动作倒是有些能理解了,不过是种耗尽心血的准备却被别人轻易踩在了脚下的破防与无能狂怒,甚至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就算是死也想让整个成都给他陪葬。
青衫文士线条瘦削但是笔直的脸上露出些笑容,只是眼底没什么笑意。
的确即将失败,但他并不惊慌,整件事情里,站在最前方吸引所有人注意力的是赵沐,然后是躲在背后以为掌控一切的李修筠,再之后才是他,就算这次失败了又如何呢?大不了隐姓埋名继续游历天下就是了,他总有种预感,他还等得起。
他不贪图最高的那个位置,也不狂妄地握住所有的权力,他只是享受这个过程,所以他最后才能活下来,只是李修筠好像有些不明白这个道理,自以为能彻彻底底算计其他人的人,结局往往便是输得这般干净。
转过一个转角,青衫文士看到了披甲的李修筠,看起来他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眼角通红,发髻凌乱,尽管竭力掩盖,但浑身上下依然散发着颓唐与郁气,再往一旁看,那座搜刮、屠杀城内所积累起来的金山,如今已经不剩多少了。
“你来了。”李修筠嘶哑着嗓子开口。
“嗯。”
“天要黑了,今晚官兵估计还要夜袭,”李修筠抬头看了看,“我需要让这金山再堆起来。”
“这些天城内有多少大户破家灭门,你能再让人搜出来金银的可能性就越低,”青衫文士说,“而且用金银鼓舞士气有利也有弊,刚开始的时候自然能让他们疯狂,但仗打得越惨烈,之后能起的作用就越小。”
“总比什么都不做好。”
“你真的打算拉着整个成都陪葬?”
“那又如何呢?还是说你在意?”李修筠嘴角挂着一丝冷笑,“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早就做好了抽身的准备?城破的那一刻,还有人能找到你么?”
“我当然知道你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你不会试图在这个时候和我翻脸,”青衫文士笑道,“因为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执念,只要不是真到了有官兵提着刀杀到你面前的那一刻,你都会继续这样自己骗自己地死守下去。”
李修筠沉默片刻:“我真的从一开始就没喜欢过你,你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异类。”
“我们只是合作,是不是朋友不重要,而且我估计你以后留在史书上的名声会很难听,假如和你成了朋友,那才是真的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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