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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古道尔飞快跟上思路:「如果按照你的逻辑推断,也许第三处甚至第二处变异也是宾西莫斯导致的,只不过当时我们没有电子显微镜,无法追踪它们最早发生变异的时间罢了。」
问题是,怎样才能将证明这个推断呢?
拉瓦锡早在两年前就发病了,发病以后才第一次服用宾西莫斯,这说明他的身边本来就有导致基因变异的诱因。如何确保第四次变异不是那种不明原因的诱因造成的?
「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实验体。」达尔文沉吟,脑海中浮现出阿弥完好如初的手指,「假如宾西莫斯真的会诱发染色体变异,阿弥恐怕也不能幸免,毕竟大猩猩是最接近人类的灵长类动物了。我们可以试试停用毒品,只让阿弥服用宾西莫斯,看一段时间以后会不会发现由宾西莫斯导致的基因突变。」
「可怜的阿弥。」古道尔捂住胸口,不忍心去细想阿弥即将承受的苦难。
「一切都是为了小拉瓦锡。」爱因斯坦拍拍她的肩膀,低声安慰。
在科学家眼中,是不存在众生平等的观念的,人命一定比动物的命贵重。他们不会直接在拉瓦锡身上试药,却可以毫不犹豫地将各种副作用不明的试剂注入阿弥的体内。
即使是热爱大猩猩的古道尔,也只能两害相较取其轻。
这是科学进步的必经之路。
而且,科学研究的道路上充满了荆棘,并不是所有付出都有收获。
在密切观察了阿弥一个月以后,即使是从来不缺乏自信心的达尔文也不禁对自己的推测产生了怀疑——阿弥的基因非常健康,没有被观测到任何即将发生病变的蛛丝马迹,就连拉瓦锡的基因突变也停止了。除了已经找到的四处变异以外,第五处变异并没有如达尔文预料的那样很快现身。
达尔文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的研究方向错了,宾西莫斯并不会导致甚至加速基因变异?」
没有人能回答他的问题。
「不幸中的万幸,第四处变异基因对拉瓦锡身体的损害很小。」宋安安能理解达尔文的失落,任何人都不喜欢研究瓶颈,但每一个科学家总免不了与它狭路相逢,「我们目前还没办法分析出每一个基因片段的作用,只能对照拉瓦锡身上发生的变化推测第四处变异基因的用途。目前看来,那个基因与眼睛的颜色有关。」
眼睛的颜色主要是由虹膜中的黑色素决定的。如果黑色素存在于上皮细胞,覆盖在虹膜表面的后方,眼睛就呈现出蓝色调。如果虹膜体内和上皮层内都有黑色素的存在,那眼睛就是棕色的。而如果虹膜体内的黑色素更多,眼睛就会变成灰色甚至黑色。
拉瓦锡原来有一双清澈的蓝眼睛,但从上个礼拜开始,他的眸色逐渐变深,目前已经是深灰色的了。
容嬷嬷不止一次庆幸拉瓦锡的新眸色是常见的深灰,而不是明黄丶血红之类的罕见色,否则拉瓦锡恐怕要被当成怪物抓起来了。
古道尔好奇地盯着拉瓦锡的眼睛看,倍感不可思议:「阿弥的眼睛也是浅灰色的,但它的染色体比拉瓦锡多了两条。如果我能在阿弥的染色体里找到与拉瓦锡第四处变异基因一模一样的片段,是不是说明那条染色体也控制着阿弥的眼睛颜色?」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但事实上你很难从成千上万个基因中找到你想要的那个,那需要大量的时间——这正是目前我们缺乏的东西。」达尔文理智地说,「这次是我们运气好。但不管拉瓦锡的基因突变是不是宾西莫斯导致的,既然他已经突变了四次,第五次迟早会来。想像一下如果下次突变的基因可以决定他的心脏是否跳动——我们不可能每一次都那么幸运。」
他们不是在做实验,他们是在与死神赛跑!
其馀三人虎躯一震,深感亚历山大。
第127章
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期终考在即,由于忙于挽救拉瓦锡的性命,宋安安与达尔文都没有时间好好复习。胡克瞥了眼最近总是同进同出的两人,眼神中闪烁着八卦的光芒:「安安,你终于把爱因斯坦甩了,跟达尔文在一起了吗?」
「没有。」这个问题宋安安已经被问了八百遍,其中有七百九十九遍都是胡克问的,「我和达尔文是纯洁的同学关系,你少乱点鸳鸯谱了。」
「狡辩等于掩饰,掩饰等于事实,你休想骗我!」胡克摇头晃脑,自有一番理论,「如果你还和爱因斯坦在一起,最近怎么不常见到他来找你玩了?倒是听说他经常和古道尔打情骂俏。」
「他与古道尔也是纯洁的同学关系。」宋安安脸不红心不跳,一本正经地胡扯,「我和爱因斯坦虽然是男女朋友,但都认为爱情不应该充满猜疑,所以一致同意要给予对方足够的信任和尊重。爱因斯坦可以跟别的女同学出去玩,就跟他和别的男同学一起出去玩一样。同样的,我也可以跟别的男同学出去玩,这都是正常的人际交往,完全没有问题。你别因为自己内心龌龊,就看别人也龌龊。」
「切!我是好心提醒你,你不听就算了。」胡克才不承认自己暗戳戳希望宋安安失恋,好让达尔文趁虚而入,气鼓鼓地甩书,「我还巴不得你和达尔文丶爱因斯坦丶古道尔四角恋呢!越复杂的恋情越浪费时间。要是上学期你们就谈恋爱该有多好!如果当时你和达尔文忙于恋爱无心学习,我就能挤进牛顿教授的选修课名单了。这学期他人都不在了,阿尔格莱德的物理选修课白给我听我也不要听,现在的我一点都没有考进年级前五名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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