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世界诗歌日(3月21日)不仅是诗歌的节日,诗人的节日,更是每个富有童心、真心与诗心的人的节日。
诗者,文字之歌也。诗有三美:格律,形式之美;思想,立意之美;艺术,传世之美。有此三美,诗如云端得句,在心灵的天空里,悠然走。
想要了解一个人,就去读他(她)的诗吧,如果他(她)写诗的话。只有在诗中,他(她)无可遁形,会显出被生活遮蔽的更深的真相:机灵或古板,随和或固执,热情似火或冷漠如冰……写小诗,既能句句倒春寒。写小诗,也能句句笑春风。
《月下晒诗》
借明月酿寓意,摘星光描心诗。
步云梯晒诗集,蘸蛙鸣写小诗。
从古嚼到今,从今吟到古,诗有最清新的香气——像心中猛虎,嗅到蔷薇的香味那样,嗅到思想。遇见,是诗人写下的最美诗篇;遇见,使诗人写下最美的诗篇。诗歌是精神的“深呼吸”。
诗的句子有着一种奇怪的重量,就好像大象可以踩在荷叶上,而在荷叶下面,睡觉的鱼不会感觉到丝毫的异样。从原则上讲,好诗没有对立面。
好的诗会像一本大书一样,充满情节、细节和故事。那是一种类似“走入电影”并被催眠的感觉。而当诗歌一结束,则如电影散场,外面天光大亮,给人恍若隔世的感觉。好的诗歌,像真佛,是有“后光”的。那光圈,看得见,摸不着,那是我们阅读时难以磨灭的美妙顷刻。
诗人,天才地巧用了他拥有已久的文字,诗人是靠写诗就可为灵魂充饥的人,开阔的是日月星辰,也是行间距。当我们读诗的时候,在诗行的放开或缩进中,艺术就这样发生了。
诗人对诗歌,充满了影子对光的敬意,又好比工匠对手艺的珍爱……诗始于感觉、情趣、识见,而终于智慧。诗歌长得漂不漂亮,取决于诗人基因中的天赋和时光的喂养。好诗不厌百回读。
问:诗歌数量每年以几何级数增长,大量的好诗在民间,在网络。可为什么总感觉诗歌已风光不再、今非昔比了呢?
神回复:“除诗歌外,文体自选”——摘自某高考试卷。
读诗、写诗是一件日常且高大上的事,诗歌有魔力,很诱人,但也不玄机。
邀君勤读“劝学”诗,愿君莫负少年时!(现在过的每一天,都是余生中最年轻的一天。今天就是……你余生的第一天。)
《长歌行》
[两汉]佚名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
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杂诗》
[魏晋]陶渊明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
分散逐风转,此已非常身。
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题弟侄书堂》
[唐]杜荀鹤
何事居穷道不穷,乱时还与静时同。
家山虽在干戈地,弟侄常修礼乐风。
窗竹影摇书案上,野泉声入砚池中。
少年辛苦终身事,莫向光阴惰寸功。
我成了女频文反派 重生盛宠:忠犬总裁太凶猛 枕上甜妻:七爷,悠着点 惹火狂医:帝君,欠调教! 我的手机连通异世界 成为作者后的我无敌了 穿越后我在末世开商店 般若梨花依 夜半冥婚:我的鬼夫大人 姐妹不情深 洪荒:人在洪荒,被徒弟掘墓 开掘始皇陵,我被挖了出来 三国之北方苍狼 苟道长生:从魔修转世开始 霍格沃茨之我是卡姐的狗 大齐除妖人 背负混沌海的我在龙族成为观众 苍澜军团 废材逆天记:独宠废材四小姐 任何怪诞都逃不出我的手册
犬科男友简介emspemsp关于犬科男友小狼狗和小奶狗,一个不像话,一个没出息。狼狗篇男孩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才8岁,男人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的明星,比他大15岁,穿一件丝绸睡衣。10年后,男孩长成了少年,而父亲,甩掉了这个已经厌倦的男人。那一天,少年拎着书包疯跑出去,满城疯找,第一次给男人主动打电话,发微信。以前满城都是男人的海报,现在满城的人都遗忘了他。终于男人接了他的电话,告诉少年自己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打包行李,要回老家了。少首发po18nlpo1⒏υip...
异界无系统兽化无女主自古以来,人与兽相伴相生,少数人被选中者能与神秘兽魂签订契约,借其力量,横扫八方。少年凌天,出身卑微,却在觉醒兽魂时唤醒了沉睡于血脉深处的古老兽魂灵希,一只传说中拥有改天换地之力的金龙。从此,他的命运被彻底改变。‘孤独,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旅程,而是心灵的缺失。有你在,我便不再孤单。...
苏恋觉醒前世记忆,发现自己竟是狗血虐文中的恶毒女配。原书中她勇于作死,狂虐男主陆景焕。最终被男主报复,家破人亡,染上脏病后烂死在垃圾填埋场。万幸,剧情刚刚开始,她还激活了反派自救系统。只要消除男主对她的怨恨,就能成功自救。于是她的目标不再是得到陆景焕的爱,而是消除他的怨恨后彻底摆脱他。在二人共同参加的直播综艺里...
最强上门女婿简介emspemsp关于最强上门女婿偶然成了天南第一美女的老公,天南第一豪阀的上门女婿,叶风本以为从此过上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生活,可惜老婆不让上床,校花小姨子老是缠着自己...
陶然在一次车祸中意外穿越到大唐贞观初期,从此开始了波澜起伏极具传奇色彩的一生。如果您喜欢回到唐朝当首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勇者,乃超越常理的天选之人,这种生物拥有近乎不死的气运能折服众人的气质神迹级别的领悟能力和能找到一切宝物的嗅觉,实在是丝毫不讲道理的存在。通常来说,一个世代只会出现一名勇者,并且与魔王互为死敌关系,但当上一任勇者里雍战胜了魔王沃伦拯救世界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沃伦?并且回到了十年前?而且世界上还出现了整整一百个勇者?老天,这又不是在玩游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您喜欢魔王的绝地求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