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您好,外卖订餐。我已送到金马桌球馆门口,麻烦请下来拿一下。”一个骑着小电车的小伙子在路边停下车,对着手机说道。这句话他一天要说上个几十遍,说得多了,也就厌倦了,能省就省,免得浪费口舌。他头戴一顶黑色塑料头盔,只露出一双颇有灵气的眼睛,虽然一身黄不黄,白不白的工作服,将他罩住,但也能从整体上感觉到他的活力与朝气,这是年轻人身上特有的气息。电车的后座上有一个塑料泡沫保温箱,里面都是他今天要派送的食物,作为一个外卖派送的老司机,他已经习惯了这些等待的时间,趁着这段等待的时间,他拿出手机查看了一下今天的派送任务。
这是一条旧街,街上的建筑都是二三十年代风格的骑楼,一楼稍稍向里面凹进去,二楼以上则凸出来,可以给过路的人提供避雨的地方。大部分都只有五六层而已,远比不上市中心那些五六十层的现代化写字楼有气势,不过这些建筑却有它自己独特的韵味,环绕在城市周边,反而有种令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但唯一不好的是,它们身上普遍带着着一种衰颓的气息,像是一位已届古稀之年的老人在面对落日时,发出一声悠长而又无奈的叹息。墙体的油漆已有部分脱落,斑驳的楼身在阳光中明亮刺眼。有些玻璃窗不知被谁打碎了,参差不齐的口子露出了尖锐的牙齿,仿佛在吓唬行人。路面的水泥是新铺上去的,即使这样,也改变不了这条街趋向衰败的命运。
风子诺放下手机,看着这条街,以前他虽然经常路过,但并没有仔细看它,今天认真观察了一下这条旧街,心想:这街这么破,居然还有人住。但接着就有点多愁善感起来,他不禁感叹道,岁月不饶人哪。
“请送上来,二楼二零一室。”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粗犷的嗓音,隔着手机都能让人感受到电话那头剽悍的作风。
小伙子抬头,只见刷着金粉的“金马桌球”四个大字已经被风雨侵蚀得不成样子,一扇大窗关的死死的,厚重的灰白色窗帘挡住了里面的一切,似乎连光也被阻挡在外边。
这种地方一向不会发生什么好事,待会儿放下快餐就立即走人,什么也不要管。他再次瞥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在心里暗暗打定主意。
小伙子双手摘下头盔,露出了一张略带稚气的脸,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那齐眉的刘海下有一双奇异的眼睛,单眼皮却被纤长的睫毛衬得格外好看。他顺便甩了一下被压了许久的头发,耷拉的短发立即恢复了蓬松的感觉,自然而然地盖在头上,灿烂的阳光洒在他的短发上,更多添了几分阳光帅气。但他这随意地一甩,就不得了了,路过的人都驻足下来,盯着他,有几个小女生无意间对上他目光,小脸蛋刷的一下变红了,像熟透的小苹果。
“没办法!没天理!外卖小哥竟帅到没天理。”
这位长相清秀,颇有明星相的小伙子就是此书的主角-----风子诺,人送外号“疯子诺”。别看他一副清纯善良,天真无邪的样子,其实他本质就是一个疯子,做事从不按常理出牌,你以为他会这样做,但他偏偏那样做。能跟从内心所想,其实有时候也是不错的吧。
他看到那几位脸红的小姑娘,便微微勾起嘴角,颇有理礼貌地对她们回了一个笑容,这一笑把这几个女孩子都逗迷糊了,连走路都摇摇摆摆,跟喝醉酒似的。
遇到这种情况,风子诺并不惊讶,他扶额轻叹:“唉,没办法,人长得帅就是这样。”
他长期带着一顶黑色头盔,自然要比别人白很多,高挺的鼻子,乌黑的头发。即便是一身极其丑陋的工作服,也挡不住他的帅气。
风子诺把头盔挂在车头上,自己拎着快餐盒子走进去。大门是铁质的,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铁锈,稍微靠近,就能闻到铁锈的呛鼻气味。门受到推力,发出了一阵沉重的声音,如同一个苍老的人发出的喘息声一样。一楼的内部空间有很大,也很空旷,一根根水泥柱子伫立在大厅中,支撑着上面几十吨的重量,柱身上贴满了广告,绝大多数的广告内容都是偏向于违法的,像枪支毒品监视器之类的。但里面一片漆黑,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广告贴在这里,其实意义并不大,周围的窗也都关得死死的,不让一丝光亮透进来,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这地方的广告要是有用,大街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牛皮癣”了。
这让风子诺忍不住猜测:这家公司的老板是抠门到什么地步啊,连灯都不舍得开一盏。再仔细往里看一下,似乎是个停车库,零零散散的停放着几辆面包车,车的表面落满灰尘,似乎很久没有使用过了,它们被主人一起在这个角落,也不知道还有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不过这里的车,大多是没有车牌的,也许是黑车,也许是报废的车,无论哪一种可能,它们都没有上路的机会了,只能待在这个角落里,等待时光把它们侵蚀成一堆废铁。
一阵阵阴风扑面而来,越往里走,就越是阴凉,寒气就越重。墙上并没有洞,他也不清楚这些阴森森的风是从哪里吹来的。走了好久,穿过空旷的车库,他终于看见一个三折的楼梯。木质的楼梯扶手由于受到潮湿的气候影响,长了一层霉菌,扶手底部离地面近的地方,更是长了一丛丛,一簇簇的蘑菇菌种。风子诺的手在触碰到这条黏腻湿滑的楼梯扶手时,像触电一样猛然缩回来,感觉碰到了很脏的东西,随后将手在衣服上蹭了几下,唯恐有什么细菌附着在自己的皮肤上。他在心里咒骂了一句:草,这是什么?这是什么恶心的细菌啊!
“嘿,小子哪来的?干什么?”
风子诺左脚刚想踏上楼梯,就感觉肩膀一沉,一直大手像鹰爪一样抓在自己的左肩上,他僵住了大约十秒钟。完了,这是要杀人的节奏吗?他想起香港警匪片中那些黑帮大佬的爪牙都是这么出场的。
“您好,外卖订餐。我已送到金马桌球馆门口,麻烦请下来拿一下。”一个骑着小电车的小伙子在路边停下车,对着手机说道。这句话他一天要说上个几十遍,说得多了,也就厌倦了,能省就省,免得浪费口舌。他头戴一顶黑色塑料头盔,只露出一双颇有灵气的眼睛,虽然一身黄不黄,白不白的工作服,将他罩住,但也能从整体上感觉到他的活力与朝气,这是年轻人身上特有的气息。电车的后座上有一个塑料泡沫保温箱,里面都是他今天要派送的食物,作为一个外卖派送的老司机,他已经习惯了这些等待的时间,趁着这段等待的时间,他拿出手机查看了一下今天的派送任务。
这是一条旧街,街上的建筑都是二三十年代风格的骑楼,一楼稍稍向里面凹进去,二楼以上则凸出来,可以给过路的人提供避雨的地方。大部分都只有五六层而已,远比不上市中心那些五六十层的现代化写字楼有气势,不过这些建筑却有它自己独特的韵味,环绕在城市周边,反而有种令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但唯一不好的是,它们身上普遍带着着一种衰颓的气息,像是一位已届古稀之年的老人在面对落日时,发出一声悠长而又无奈的叹息。墙体的油漆已有部分脱落,斑驳的楼身在阳光中明亮刺眼。有些玻璃窗不知被谁打碎了,参差不齐的口子露出了尖锐的牙齿,仿佛在吓唬行人。路面的水泥是新铺上去的,即使这样,也改变不了这条街趋向衰败的命运。
风子诺放下手机,看着这条街,以前他虽然经常路过,但并没有仔细看它,今天认真观察了一下这条旧街,心想:这街这么破,居然还有人住。但接着就有点多愁善感起来,他不禁感叹道,岁月不饶人哪。
“请送上来,二楼二零一室。”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粗犷的嗓音,隔着手机都能让人感受到电话那头剽悍的作风。
小伙子抬头,只见刷着金粉的“金马桌球”四个大字已经被风雨侵蚀得不成样子,一扇大窗关的死死的,厚重的灰白色窗帘挡住了里面的一切,似乎连光也被阻挡在外边。
这种地方一向不会发生什么好事,待会儿放下快餐就立即走人,什么也不要管。他再次瞥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在心里暗暗打定主意。
小伙子双手摘下头盔,露出了一张略带稚气的脸,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那齐眉的刘海下有一双奇异的眼睛,单眼皮却被纤长的睫毛衬得格外好看。他顺便甩了一下被压了许久的头发,耷拉的短发立即恢复了蓬松的感觉,自然而然地盖在头上,灿烂的阳光洒在他的短发上,更多添了几分阳光帅气。但他这随意地一甩,就不得了了,路过的人都驻足下来,盯着他,有几个小女生无意间对上他目光,小脸蛋刷的一下变红了,像熟透的小苹果。
“没办法!没天理!外卖小哥竟帅到没天理。”
这位长相清秀,颇有明星相的小伙子就是此书的主角-----风子诺,人送外号“疯子诺”。别看他一副清纯善良,天真无邪的样子,其实他本质就是一个疯子,做事从不按常理出牌,你以为他会这样做,但他偏偏那样做。能跟从内心所想,其实有时候也是不错的吧。
他看到那几位脸红的小姑娘,便微微勾起嘴角,颇有理礼貌地对她们回了一个笑容,这一笑把这几个女孩子都逗迷糊了,连走路都摇摇摆摆,跟喝醉酒似的。
遇到这种情况,风子诺并不惊讶,他扶额轻叹:“唉,没办法,人长得帅就是这样。”
他长期带着一顶黑色头盔,自然要比别人白很多,高挺的鼻子,乌黑的头发。即便是一身极其丑陋的工作服,也挡不住他的帅气。
风子诺把头盔挂在车头上,自己拎着快餐盒子走进去。大门是铁质的,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铁锈,稍微靠近,就能闻到铁锈的呛鼻气味。门受到推力,发出了一阵沉重的声音,如同一个苍老的人发出的喘息声一样。一楼的内部空间有很大,也很空旷,一根根水泥柱子伫立在大厅中,支撑着上面几十吨的重量,柱身上贴满了广告,绝大多数的广告内容都是偏向于违法的,像枪支毒品监视器之类的。但里面一片漆黑,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广告贴在这里,其实意义并不大,周围的窗也都关得死死的,不让一丝光亮透进来,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这地方的广告要是有用,大街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牛皮癣”了。
这让风子诺忍不住猜测:这家公司的老板是抠门到什么地步啊,连灯都不舍得开一盏。再仔细往里看一下,似乎是个停车库,零零散散的停放着几辆面包车,车的表面落满灰尘,似乎很久没有使用过了,它们被主人一起在这个角落,也不知道还有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不过这里的车,大多是没有车牌的,也许是黑车,也许是报废的车,无论哪一种可能,它们都没有上路的机会了,只能待在这个角落里,等待时光把它们侵蚀成一堆废铁。
一阵阵阴风扑面而来,越往里走,就越是阴凉,寒气就越重。墙上并没有洞,他也不清楚这些阴森森的风是从哪里吹来的。走了好久,穿过空旷的车库,他终于看见一个三折的楼梯。木质的楼梯扶手由于受到潮湿的气候影响,长了一层霉菌,扶手底部离地面近的地方,更是长了一丛丛,一簇簇的蘑菇菌种。风子诺的手在触碰到这条黏腻湿滑的楼梯扶手时,像触电一样猛然缩回来,感觉碰到了很脏的东西,随后将手在衣服上蹭了几下,唯恐有什么细菌附着在自己的皮肤上。他在心里咒骂了一句:草,这是什么?这是什么恶心的细菌啊!
“嘿,小子哪来的?干什么?”
风子诺左脚刚想踏上楼梯,就感觉肩膀一沉,一直大手像鹰爪一样抓在自己的左肩上,他僵住了大约十秒钟。完了,这是要杀人的节奏吗?他想起香港警匪片中那些黑帮大佬的爪牙都是这么出场的。
重生之金融大帝 厉总的小作精 我老公好像有个大病 末世独宠 天命大反派,从扮演坤坤开始! 网游之航海王世界 穿书修仙后炮灰她开挂了 领主之诡秘世界 重生后我成了大佬的金主 穿到蛮荒后被迫成为领兽 江少的小祖宗战斗力爆表 异世之我是武皇 大秦:开局指点秦始皇 宠婚有喜:重生学霸小甜妻 无限求生:我有很多被动技 末日游戏之暴力狂尊 从女团导师开始 海贼的狂风镰鼬 魔神动物园 姜女贵不可言
犬科男友简介emspemsp关于犬科男友小狼狗和小奶狗,一个不像话,一个没出息。狼狗篇男孩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才8岁,男人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的明星,比他大15岁,穿一件丝绸睡衣。10年后,男孩长成了少年,而父亲,甩掉了这个已经厌倦的男人。那一天,少年拎着书包疯跑出去,满城疯找,第一次给男人主动打电话,发微信。以前满城都是男人的海报,现在满城的人都遗忘了他。终于男人接了他的电话,告诉少年自己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打包行李,要回老家了。少首发po18nlpo1⒏υip...
异界无系统兽化无女主自古以来,人与兽相伴相生,少数人被选中者能与神秘兽魂签订契约,借其力量,横扫八方。少年凌天,出身卑微,却在觉醒兽魂时唤醒了沉睡于血脉深处的古老兽魂灵希,一只传说中拥有改天换地之力的金龙。从此,他的命运被彻底改变。‘孤独,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旅程,而是心灵的缺失。有你在,我便不再孤单。...
苏恋觉醒前世记忆,发现自己竟是狗血虐文中的恶毒女配。原书中她勇于作死,狂虐男主陆景焕。最终被男主报复,家破人亡,染上脏病后烂死在垃圾填埋场。万幸,剧情刚刚开始,她还激活了反派自救系统。只要消除男主对她的怨恨,就能成功自救。于是她的目标不再是得到陆景焕的爱,而是消除他的怨恨后彻底摆脱他。在二人共同参加的直播综艺里...
最强上门女婿简介emspemsp关于最强上门女婿偶然成了天南第一美女的老公,天南第一豪阀的上门女婿,叶风本以为从此过上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生活,可惜老婆不让上床,校花小姨子老是缠着自己...
陶然在一次车祸中意外穿越到大唐贞观初期,从此开始了波澜起伏极具传奇色彩的一生。如果您喜欢回到唐朝当首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勇者,乃超越常理的天选之人,这种生物拥有近乎不死的气运能折服众人的气质神迹级别的领悟能力和能找到一切宝物的嗅觉,实在是丝毫不讲道理的存在。通常来说,一个世代只会出现一名勇者,并且与魔王互为死敌关系,但当上一任勇者里雍战胜了魔王沃伦拯救世界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沃伦?并且回到了十年前?而且世界上还出现了整整一百个勇者?老天,这又不是在玩游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您喜欢魔王的绝地求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