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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卡萨回来伺候,一切还跟以前一样,除了现在主人用餐时,他都必须跪在主人脚边,吃主人丢下来的剩菜,屈辱什么的在外面已经磨得很淡了,更重要的是对象是主人,他就没有一点愤恨的心思。
主人吃得都是好东西,好东西丢在地上也还是好东西,身为一名奴隶跪着能吃着这些好东西,怎么也还是算赚了,说不准其他人还羡慕他呢,卡萨自嘲的想。
「心不在焉什么。」斐德南漫不经心的丢了一块牛肉下来。
「卡萨不敢隐瞒主人,卡萨在想若不是当主人的狗,卡萨一辈子也吃不到这么精贵的食物。」卡萨低头啣起肉,大口嚼咬,肉里有酒的味道,柔软的几乎入口即化。
「这些食物不只精贵,它们还很有用,能化成血肉、气力和精神,一天三顿粗粮麵包餵养出的人最多只长一身干农活的肌肉,就像你一样。」斐德南不屑的睨着卡萨的上身。
卡萨抿着嘴的抬起头,有些生气的说:「卡萨就只是个干农活的奴,粗粮麵包餵养大的。」
斐德南略微诧异的挑眉。「从外头回来不只是身体养肥了,我看胆子也肥了。」一筷子猛戳奴隶的脑袋。「行了,赏你。」戳完的筷子飞到卡萨手中。
卡萨一脸疑惑。
「我的狗怎么也要比别人优雅。」斐德南拿起另一双银筷。「不会也给我学。」
卡萨会意了,笨拙的学主人用三根手指捏起筷子,但怎么捏怎么彆扭,贵族用餐都是刀叉银筷,奴隶哪曾触碰过所谓的餐具,食物都是直接用手抓着吃,不然就是用勺子。
一颗圆滑的河蜆肉从天而降落在卡萨跟前,主人命:「夹起来。」
卡萨小心翼翼的操控两根棍子想夹起小块的蜆肉,但一直失败,他用眼角馀光一直观察主人的动作,失败了又失败,好不容易在主人用餐快结束前慢慢夹起了那块蜆肉。
举起…举起…要放到嘴边…
一瞬间,卡萨脑袋里闪过一件事:这双筷子是主人用过的。
怦…怦怦…
卡萨忽然觉得口乾舌燥,那块沾着些许灰尘的蜆肉霎时好像变成金光四射的珍羞。
卡萨慢慢的把蜆肉放进嘴里,含着银筷首次认真品嚐食物的滋味…抑或是另一种不能明说的滋味。
明明是冰冷的金属筷子,但心理作用让它染上了一层引人遐思的温度,卡萨从来没有觉得蜆肉是这么好吃的食物,美味的让自己心跳加速。
有这么好吃?这奴隶眼睛都瞇起来了,给他牛肉、鱼肉也没这表情。斐德南再夹起桌上的蜆肉吃一口,还行,就是普通的味道。
卡萨不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意乱,已经让自家主人把蜆肉当成他的喜好了,日后的赏赐林林种种的但总少不了一盘河蜆肉。
「主人,真给卡萨?」卡萨抓着银筷,忍不住确认问。
「联邦军人一诺千金。」一名低贱的奴隶竟敢质疑自己,斐德南不悦的冷哼。
卡萨按耐住心中的小雀跃。「谢主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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