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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玲玲感到很奇怪,潘大勇竟然也亲自参加他们的同学聚会,
吃饭的时候,班长宣布,这次聚会的全部费用,都是王秋明的男朋友潘大勇捐助的,所以他们要先敬潘大勇一杯,于是大家就举起酒杯,祝贺潘大勇在新的一年里发财发财再发财,添丁添丁再添丁。
王秋明感到很有面子,十六七岁的脸上,洋溢着青春,洋溢着美丽,洋溢着对未来的无限的憧憬。
兰玲玲知道,他们班有30多个女同学,除了那些去读高中的以外,大部分都有男朋友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老是关注她的男朋友。现在又有一个男同学提出,要兰玲玲去叫她的男朋友来让大家欣赏欣赏。李东方什么时候都会坐在兰玲玲的旁边的,兰玲玲推了一下她,意思是要李东方出来帮他两句,李东方不知道是傻了还是笨了,还是装了,她竟然站起来,支持那位男同学的提议:
“玲玲妹,你就应该把你的男朋友叫来啊。“
兰玲玲气得真想给她一巴掌,这是好姐妹吗?
李东方才不管她呢,而是叫她就在此时簇,把她的男朋友叫来,
看来兰玲玲不露一手是不行了。兰玲玲举起右手,大家感到非常的惊讶,她想干什么呀?想打人吗?还是想宣誓?
她轻轻的道:“云光哥哥,你在哪里?“
在兰玲玲的头顶上,竟然有一个应答的声音:“我在我们的门面里面,我的哪,这个门面又宽又长,有100多米长啊。“
兰玲玲道:“哥哥你到桃林来,第2栋教学楼,赶快,有好吃的,老板了可以吃不了兜着走。“
刘云光对兰玲玲的命令那是言听计从的,他马上就到。
大家看着兰玲玲好像看妖魔鬼怪那样,第一个问问题的就是那个潘大勇:“昨晚上,我听我弟弟了,你们对年画里面的两个孩话就可以叫200个人来,对手话也可以吗?“
兰玲玲当然可以。他们哪里知道?在兰玲玲的衣袖里,有一块特殊的手表,这块手表就是他发明的通话器。
就是在座的人,在那个年代,有很多都没打过电话呢,甚至连电话机也没见过多少次,所以兰玲玲那故作神奇的表现,让他们感到,他们在魔幻的世界里面一样。
大家又问这问那,兰玲玲就故作高深的胡乱胡袄一遍,实际上她也只能这样了,这方面她什么都不懂啊,越不懂就越能胡,就越能让别人感到她什么都懂。
这里距离他们的门面实际上是很近的,刘云光不知道借了谁的单车,不用5分钟的时间就到了这个地方。
这个又瘦又黑的子,出现的时候,大家感到,兰玲玲跟他太不般配了,真是一朵鲜花插在沙漠上啊,
当然出于礼貌,更是出于敬畏,大家热烈鼓掌欢迎他了。
那个班长还是很有礼貌的,立刻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搬来一张椅子,放到兰玲玲的旁边,刘云光非常感谢他。
如果不是刚才神奇的一刹那,他们会把看不起刘云光的这件事进行到永恒,但是现在却不一样了,尽管这个家伙又瘦又,而且还满身的病,但是那个在桃林县谁都惹不起的潘大勇也高看他一头。
潘大勇举起酒杯,要敬刘云光一杯,
这时候李东方出面了,她谁给刘云光敬酒,谁就自己喝,反正刘云光是不喝酒的,当然吃肉可以。
完,李东方给刘云光倒了一杯热水,,用这杯热水跟同学们干杯就可以了。有些男同学不可以搞特殊化,李东方,可以呀,以后你们的老婆生孩子了,不要找我李东方大爷,因为你不想搞特殊化。
这时候没人敢出声了,
这时候王秋明得意洋洋的问刘云光是怎么样追到他们班的女神兰玲玲的,因为他们才不相信兰玲玲会追刘云光的,即使刘云光是神,那又怎么样?
兰玲玲正想解释,刘云光立刻就瞎编了一个故事:“兰玲玲就是一个江洋大盗,有一她从我旁边走过的时候,悄悄的把我的一样东西偷走了,又被我发现了,所以我就追。她跑过了千山万水,我跑过了漫漫岁月,终于,我们误入桃园的迷梦,我们在那碧水蓝之下,在那粉色的原野之上,不清东西南北中,于是我们决定相伴而校
她偷走的是我的心,我不追她,我就没有了灵魂,就没有了美梦成真!即使我追上她,她也不把灵魂还给我,所以我只能只能跟随她一世一生。“
现在大家明白了,这个家伙不但能发明创造,而且还能够出口成章,即使是胡袄,写上歌谱,就是一首流行千古的爱情歌曲。
于是大家热烈鼓掌,兰玲玲羞得面红耳赤,投入李东方的怀抱。
这个时候,有一些人不嫌事情多,也不怕会把事情弄得复杂,就提议王秋明的男朋友,潘大勇也来他是怎么样追上王秋明的,做过什么诗。
王明那真浪漫的笑脸,盯着潘大勇看,姑娘以为,有钱的人都能够做出美丽的情诗,所以她期待着。
潘大勇是谁呀?他能赚钱,还能做事,至于作诗,他可以吗?他只好站起来,举起杯子,自罚一杯,他他不是那个料,王秋明感到有些失望,但是想想,自己旁边的男人不能作诗,但是可以印刷钞票啊,每一沓钞票都是一本美丽的诗集呀,所以他也就原谅他了,竟然也陪潘大勇受罚,自己喝了半杯饮料,
就在这个时候,一种朦胧的记忆,在刘云光的心中渐渐的清晰,他记得了,在几之前,在坑的悬崖旁边,这个姑娘哭着喊着,不跟潘大勇的,而且还发誓,如果她爸爸逼她,她就要跳崖的,现在怎么那么幸福啦?
但是奇怪的是,这个被幸福撑破脑子的妞,竟然认不出刘云光来。也许是,现在刘云光的形象依然太普通了,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在人们的心中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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