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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陆小凤把黑锅背好(第1页)

“听闻姑娘是酒神传人,不知老夫收藏的酒水,能否入姑娘法眼?”

霍休很客气的给左诗倒了杯酒。

他没有丝毫中原首富的架子,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非常的真诚。

哪怕用读心术去观察他的思维,最终也只能读出一个结论——真诚!

霍休是个生意人,是除了商铺的利润,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生意人。

只要能给他带来利润,无论那个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男是女,是佛是道,他都会有发自内心的真诚。

左诗就属于这种人。

陆小凤是霍休的酒友,可以在他比较郁闷的时候,发泄一些郁气,也可以参与某些算计,但多数情况下,只能带来情绪价值,不能带来直接收益。

沈炼如果能给他开通行证,那就非常有价值,否则只是在讨好官差。

忽略掉特殊的情况,只算平常状态下的价值,左诗才是最值钱的。

因为她是酒神左伯颜的女儿。

她精通左伯颜的酿酒技术。

酒水能够带来非常庞大的利润。

如果左诗愿意加入麾下,霍休绝不介意奉上高额薪水。

霍休甚至后悔自己手慢了,如果当初是他救下左诗,现在怕是已经开了十几家大型酒厂,赚取巨量的金银。

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江湖人。

江湖人永远离不开酒。

酒,就是钱。

这叫什么?

学好数理化,穿越也不怕!

诸天万界的第四天灾,沈炼身前的亿万前辈,都是靠着知识发家的。

沈炼偶尔会觉得有些丢脸。

自己没钱了只会去挖宝藏,比起利用自身的学识,自强不息的前辈们

——实在是太特么爽了!

——偷懒虽然偶尔有些愧疚,但躺下之后的日子,是真的很舒服啊!

酿酒是非常讲究天赋的学科。

既要懂得选材,还要能把控温度、测算时间,自身嗅觉、味觉,都必须非常灵敏,最好还有千杯不醉的胃。

左诗并非嗜酒如命的性格,但年纪轻轻就能继承家族的酿酒术,天赋自然是顶尖,舌头尤其敏感灵活。

拿起酒杯喝一口,便能说出酒水的产地、酿造方式、窖藏时间、适合什么样的人群、储存时有哪些失误。

霍休甚至被激发出火气,拿出藏在房间最深处的,窖藏一百三十年,堪称是酒王的陈年佳酿、极品杜康。

一般而言,酒越是窖藏越香醇,但储存过程中,如果储存不当,反而会散去酒水的香醇,失去醇厚本味。

霍休这坛“酒王”便是如此。

很香,但不够纯净。

很浓,但不够绵长。

喝下去的时候能够感觉到,这是绝品的佳酿,但却不是绝品的杜康。

酒水到了喉咙的时候,能够感觉到香醇滋味,到了肚子里时,酒味就会散去六七成,没有回味无穷的感觉。

左诗略有失望的说道:“这坛酒前一百年储存的很好,后三十年有两次储存不当,味道反而变得差了!”

霍休闻言竖起大拇指:“不愧是酒神传人,果然技艺惊人,比我麾下那些自称大师的,强的实在太多。”

认输的滋味当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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