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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想着,小说的大纲便又要进行大幅的修订了。
本来一开始冬秀觉得这篇小说写起来会很容易,因为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世界,不需要费很多心思去构建背景和世界观,可直到动笔写大纲她才发觉自己大错特错,正是因为那个世界真实存在,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了太多的方面,她越写,那些旁枝末节的东西便越多,偏还不能使用春秋笔法一带而过,只有这些细节性的东西越多,那个世界才会越发详尽真实,叫人具有极强的代入感。
但是这些东西一旦过多,又有妨碍故事情节的嫌疑,会降低小说的可读性和娱乐性,因此冬秀这个大纲足写了大半年才算完全出来。
按照她的大纲设计,这篇小说绝对是短不了,最少估计也得有个二百字,足够连载个三两年的。
等她正式开始动笔时,时间已悄无声息的进了六月中旬,带弟和崔有粮的大胖儿子也终于呱呱坠地了。
那孩子一看便是个皮实好养活的,平日里乖得不得了,只要吃饱喝足便绝不哭闹吵人,随便逗弄两下就笑得直流口水。
原本带弟和崔有粮是想带着孩子搬出去住的,他们知道太太一向喜好清静,每天上午和下午都在书房里看书写字,最怕人打扰,这孩子便是再乖也有嚎得叫人脑仁疼的时候,难说不吵着太太。
冬秀却劝阻了他们,她怎么会嫌吵呢,这个小肉团子来得正好哇,正好给她的小说做了素材了。
冬秀这篇小说的主角便是个胎穿,在现世死亡后,便穿成了百年后一对中产家庭小夫妻的孩子。
他带着前世的记忆,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全程体验了从胎状到分娩出生的全过程。
华国一直以来便习惯于用“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去写作,即第三人称的写作方式,像这种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贯穿全文的写作方式还是挺新奇的,当初林大家译著的《茶花女遗事》能够一炮而红,经久不衰,也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它这种华国从未有过的新奇写作方式,一时不知引起多少人争相模仿。
冬秀正是要以这种方式,通过这双百年前的眼睛去看这个新世界,那种直白的震撼和惊奇才是最能打动人,也最能让这个时代的读者感同身受的。
冬秀之所以会选择胎穿,主要便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向世人灌输一些这方面的常识,比如胎儿在什么时候会感知到外界的声音、长到多大会伸胳膊踢腿、为什么会有“七活八不活”的说法,以及母亲的心情和生活状态会对胎儿造成什么影响等等,这些她都以一种极其幽默的手法,通过一些主角及其父母的日常小事表达出来。
同样的,通过主角的亲身感受,她可以告诉读者婴儿的各时期生长发育状况,刚出生时为什么会哭泣、几个月时可以看见东西、怎样的抱法才能使他感到舒适,这些都可以通过科学来进行解释,从而适当传输科学育儿的观念。
因为了带弟的儿子时常给她一些灵感,她笔下的主角越发的灵动可爱起来,叫任何人看了都能会心一笑,凭空生出一腔怜爱和喜悦来。
自她开始动笔了,王稚萍几乎是每日都要往这里走一遭,但也怕打扰了她写作,只等她休息的间隙才会过来与她说说话,告知她一些新闻:“这个月街头才算是清净了些,那些□□的学生们也逐渐回去上课了,不过听说沪市那边又闹起来了,好些铁路、纱厂、船坞、清洁厂的工人全都罢工□□去了,听说就连商务印书馆的工人也闹了好几回呢!”
这时候的学生可真真是牛气的不行,时人都称“学老爷”,即便军政各界也轻易不敢招惹他们。
这次运动中,学生们甚至还冲进交通总长曹汝霖的家里放火,引发了轰动全国的“火烧赵家楼”事件,在他们痛殴驻日公使时,军警们甚至不敢上前阻拦。
真正让冬秀见识了一回何为“书生意气”,何为“以天下为己任”,这样的热血和责任感,是后世生活在和平世界里的学生们所远远不及的。
冬秀的故事主角也是这样一个爱国的热血青年,因为这个性格,便在后世里显得极其正直可爱,一度闹出不少笑话。
等冬秀手上积了五十章的存稿后,这场轰轰烈烈、波及全国的爱国运动也早已尘埃落定,北洋政府的代表人最终也没有出席巴黎和会那丧权辱国的签字仪式,虽然这改变不了华国受到侵犯和压迫的事实,可到底鼓舞了全国人民的抗争士气,硬气了一回,也找回了些国家尊严和民族自信。
就像冬秀曾经背诵过的关于五四运动的题目中说的一样:五四运动是一场伟大的群众爱国运动,更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解放运动。
而报社早已按捺不住,与冬秀商议立即进行小说连载,一来此时的社会经过那种运动,颇有些人心惶惶、孵化动荡,便是王妈这样一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路人甲,现场出去买菜时还有些小心翼翼,生怕又遇上警民互殴、大肆逮捕的混乱场面,而一部好的小说,往小了讲可以起到移情作用,转移人的注意力,往大了讲,未必不能起到安抚人心,稳定社会的作用,二来他们报社从《上错花轿嫁对郎》连载完后,便进入了空窗期,虽有别的小说填补进来,可有谁的小说能与宝先生相比呢,渐渐的销量又滑落到了以前的水平,倘若他们没有报纸销量在京城一枝独秀的经历,恐怕也不觉如何,可从独占鳌头到泯然众报,这心理落差就很难接受了,何况冬秀一早就说了,开春时便能让他们拿到稿件,他们可是抱着这一信念过了一个心情舒畅的好年啊,便是再来上班时也毫无怨念,甚至十分期待,充满了干劲,谁知遇上那场运动,宝先生又放了他们鸽子,只叫他们心里七上八下一直惦念到如今,现在可是再也等不得了。
冬秀略想一想便痛快的答应了,反正她现在对写小说也挺熟能生巧了,何况大纲已经列出来了,基本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便是边写边连载也是没问题的。
报社拿到稿件后,一边紧锣密鼓的开始各种宣传造势,为连载做准备,一边火速给沪市总部发了一份。
其实凭借冬秀如今在小说界的名声和一向高水平的作品保障,不用报社怎么宣传,只消打出支付宝的名头来,自有那忠实读者从四面八方支援响应起来,毕竟追着宝先生的小说连载已然成了他们至关重要的一项娱乐活动和精神慰藉,就像闻到鱼腥味儿的老猫一般,第一时间便能找到这篇叫他们心驰神往的新文。
于是很多老读者,在炎炎夏日里照常翻开报纸时,第一眼便看到了这个惊喜:宝先生出新文了。
冬秀的小说一贯以新奇的情节设定、幽默的语言风格和别具一格的白话文表现力而见长,最是引人入胜,叫人极有代入感,何况这篇小说是以第一视角来描述的,读者只消看一小会儿,便会不知不觉间产生自己便是主人公的错觉,与主角同喜同悲,十分吸引人。
很多读者自然又被她那“重生”、“后世”、“胎穿”等各种新奇设定惊得目瞪口呆,这样怪力乱神的小说,偏叫人一气读下去只觉欲罢不能,而且居然感觉十分真实可信,仿佛这件事真的存在,而这篇文就是主人公的自述罢了。
“哎哟,原来孩子还在母亲肚子里时是这个样子的吗,一开始浑浑噩噩,不具五感,像主角一样以为自己身在鸿蒙空间,长到六个月时便可以睁开眼睛,还能听见母亲心脏跳动的声音了。”
“是啊,这每个月身上发生什么变化,长出什么器官居然也说得那样清晰,只是不知真假,难道胎儿不是一开始就成形了,之后只是慢慢长大了吗,原来那些头发、指甲、心肺内脏的还不是一开始就长好了的呀。”
“最神奇的是那个叫超声波的机器啊,那个东西居然可以透过肚皮看到胎儿的样子,是儿子还是女儿一眼就能认出来,你说要真有这样的东西,那不就谁都可以生儿子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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