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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俄蒙边境某个不知名的小镇内。
一天的奔波之后,一直到天黑,我跟林璇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是个很小的小镇子,连个正规的旅店都没有,刚过八点,整个镇子已经陷入一团黑暗,我找到一个人家之后,费力的跟房主比划了半天,并且塞给他一把图格里克之后,他才勉强同意让我跟林璇住在了后院一个当做柴房的房间里,这个房间是一个用黄土垒起来的房子,房顶就是几片石棉瓦,房间内除了一个破板凳,就只有一堆放在墙角,充当木柴的干草,连灯都没有,房间内唯一的光源,就只有门缝和窗缝透进来的月光,墙上的窗子用塑料布遮挡着,跟窗外呼号的寒风比起来,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
柴房内。
我端着一个取暖用的炭盆,摆放在房间正中央之后,看了看靠在柴堆上,抱着脚丫子,一脸委屈的林璇,笑了笑:“怎么了,还冷啊?”
“没事,不用你管。”林璇听见我的声音,把头侧到一边,眼神里写满了委屈。
看见林璇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了她旁边:“把脚给我看看!”
“我说了不用你管。”林璇赌气似的转过身:“我走到现在都是拜你所赐,不用你猫哭耗子假慈悲。”
我被林璇逗的一笑:“哎,你要这么一说,我还真没见过眼睛这么大的耗子。”
“滚!”林璇抬腿就踢了我一下,结果脚一动,又疼的一咧嘴。
“别动。”看见林璇的样子,我伸手抓住她的脚腕,伸手就把她的鞋袜给脱了,看见林璇的脚丫子,我顿时一皱眉,估计林璇这种平时养尊处优的小姑娘也不怎么走路,所以一双脚保养的特别好,我们俩连续走了将近大半天的路程,我虽然也挺累的,但只是感觉有些疲乏,而林璇的脚丫上,已经磨出了好几个水泡,并且有不少都已经破了,皮肤也被鞋磨的发红。
“你的脚都这样了,在路上怎么没跟我说呢?”看见林璇的脚已经变成了这样,我真挺意外的,没想到她一个小姑娘,竟然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跟我走了近二十公里的路程。
自从蒙古刀里面的定位器被我发现以后,林璇对我的态度可谓急转直下,面对我的询问,她满脸的不耐烦:“大哥,你别忘了咱们俩的关系,你是劫匪,我是人质,我跟你有什么好说的?求你可怜我啊?!”
“这话说的不对吧,老一辈革命家们还知道优待战俘呢,在你眼里,我就这么不堪?”感受到林璇的情绪之后,我也没多说什么,先是把房间内装着饮用水的水盆端过来,然后把房主给我的一个酒囊也放在了脚边,最后把烧的正旺的炭盆拽到了身边,把那个没有了护木的蒙古刀拿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林璇看见我的举动,微微皱眉。
“你脚上的水泡得挑了,不然明天就没法走路了。”我把蒙古刀放在炭盆里面烤了一会,等到刀刃烧红了,拿起酒囊往上面浇了一点酒。
‘嗤啦!’
高纯度的蒙古烈酒浇在刀尖上以后,顿时升腾起了一股小火苗,等火苗熄灭,我把林璇的脚往膝盖上一搭,开始给她挑着脚上的水泡,而林璇全程都在强忍着,没发出一点声音。
挑完林璇脚上的几个水泡之后,我用水帮她清洗了一下伤口,接着拿起了酒囊:“忍着点啊!”
“好!”我一抬头,正跟林璇四目相对,发现她正很专注的看着我,看见她这种目光,我本能闪躲了一下,随后抬起手,把里面的烈酒淋在了她脚上。
“嗯~”高度烈酒跟伤口接触之后,林璇不自觉的发出了一声呻.吟,随后咬牙忍住了。
我抬头,看见林璇额头上因为疼痛而冒出来的一层小汗珠,笑了:“没看出来啊,你还挺抗痛的。”
“小时候一个人生活,受了什么伤都自己扛,早就习惯了。”我帮林璇处理完脚上的伤口以后,她对我的态度也不那么冷漠了。
我刚刚是用冷水帮林璇处理的伤口,当时还没觉得什么,可是等忙完了以后,感觉身上格外冷,于是拿起那个剩了半壶酒的酒囊,仰头就闷了一口,辛辣的烈酒顺着喉咙咽下去以后,一股暖流像是火焰一样传遍了全身,感觉特别舒服。
林璇看见我喝了那个酒,咧了下嘴:“这个酒我都已经冲过脚了,你还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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