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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朝廷点名道姓要杀的人,报恩归报恩,没必要把命都搭进去吧?”
“你要是怕受连累的话,我现在就带着他们离开,死也不死在你这儿,放心,绝对不会连累到你半分。”江水说这话的时候不像是在赌气,魏极大概是怕了,声音软下去,“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说让你走。”
“你让他们走不就是在变着法儿的赶我走?魏极,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可没这么贪生怕死,现在是怎么了?这你就害怕了?”
魏极回答的有些避重就轻,“你是不是想跟我分开?”
江水沉默了。
“你心里还是挺喜欢那个冯夜白的吧,最近这段时间关于他的传闻很多,你是一样都没落下,甚至还叫人出去扫听消息,你是不是很后悔当初离开他?”
越扯越远,江水沉默后,缓缓开口,“那你娶李嫣的事呢?我说过什么吗?你们的成亲的婚礼还得我-操持,进门之后她做大我做小,永远都被人压着一头,你要娶她的时候想过我没有?”
这次轮到魏极沉默。
“我的出身你是知道的,我很高兴你不嫌弃我,可你当初既然答应我了不会再娶,就不该负我,眼下你既然做不到,那我也不能强求,我替你操持完婚礼咱们就好聚好散吧,你给我的那些首饰金银我都留着,我只拿自己该拿的,咱们还是分道扬镳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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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四章你里里外外都是我的
听他们吵架,只言片语也能估出个大概来,江水把他们带回来,魏极应该是不知道的,所以刚回来那天才急着把江水扛回去质问,那时候应该只是知道了江水跟冯夜白曾经有过一段,这几天是知道了她跟冯夜白是朝廷要追杀的人,怕江水惹祸上身,也怕连累自己,所以才急着要赶他们走。
这种事,换谁,谁都想撇清关系,沉央不觉得人家不厚道,是他们给人家添麻烦了,得罪的毕竟不是一般人,人家可是皇帝,手握天下人的生杀予夺大权,动辄就派兵要人命的人,魏极这么想,才是正常反应。
江水也是个可怜人,如今好不容易碰上一个能对她好的人,不能再因为他们被搅和了。好在,在这儿休养了三天,冯夜白身上的毒已经散的七七八八,身上的刀口没那么快愈合,不过他身体底子好,行动已然不成问题,她的脚伤还是很严重的,不过伤只在皮肉,走路还是跛,但不至于动都动不了。
皇帝先前派来的那一拨禁军没一个活下来的,那地方离魏极的山庄不远,后面预备补上的人很快就能查到这儿,他们再住下去也不安全,得赶紧赶路去泰州,小金鱼和曹德纶他们还在泰州呢,还有宇文潞,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冬至那天晚上应该就到泰州了,他们已经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两边是个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再待下去就彻底变成了被动的一方。
沉央回去正要跟冯夜白说要走的事,没想到冯夜白先提了,临了愧疚的盯着她的脚看了几眼,“跟着我,让你受苦了。”
“跟都跟了,后悔也来不及了,我要是现在说不跟你了,你能同意吗?”
她开玩笑似的说了这么一句,没想到冯夜白还当真了,正经起来板着一张脸,寒森森,“你这个人,里里外外都是我的,我会尽我所能护你周全,但是你要离开我,想都别想,开玩笑也不行。”
刚还好好儿的呢,沉央吐吐舌一脸的无奈,“咱俩之间这么的也太不公平了,你在我之前有过那么多女人,我却只有你一个男人,怎么算都是我初亏了。”
冯夜白捂着胸口的伤坐起来,一面解绷带,一面瞪她,“你还想有几个男人?我之前的那些女人都已经过去了,形形色色到头来,除了一个你,别的再好也没有能入得我眼里去的,你是这天上地下的独一份儿,摊上个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你忒赚了,现在还肖想别的男人,你可着天底下这群人里面找去,哪一个能比我好看,还能对你这么好?”
对她好的,除了她爹和冯夜白和天底下恐怕找不出第二个来,这个是没法儿比的,更何况她也不是贪图他的那夸张皮囊,在好看的脸,终有老的那一天,最重要的事他待她的那份儿心,那才是最难得的。
这上头,沉央不与他计较,过去帮他拆了身上缠的绷带,老大夫的药方是挺神奇的,这才短短几天,这么深的伤口就已经结痂,不过法子好归好,可她要付出的代价就有点儿难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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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五章天天带你串大街
两人连夜离开,就像江水走的时候没给冯夜白留下只言片语一样,冯夜白和沉央也走得悄无声息,马还是从禁军手里抢来的那匹马,这种动物通人性,亲眼看见自己从前的主人死在冯夜白手上,虽然是畜生,可畜生也知道欺软怕硬的道理,看见冯夜白杀人的行径之后就变得服服帖帖的了,指哪儿就往哪儿跑,俨然是已经被他驯服。
魏极的山庄离泰州只有半日的路程,可尽管只有半日,对两个受伤的人来说也是不小的折磨,冯夜白是男人,骑个马还哼哼唧唧的喊疼不成样子,沉央能缩在他怀里撒娇,可她没有,事分轻重缓急,她还拎得清,这时候她比谁都归心似箭的想要尽快赶到泰州去。
皇帝的追兵毕竟不是吃素的,他们才出了山庄所处的地界儿,他们就闻着味儿的追过来了,说是疯狗一点儿也不为过,冯夜白一身的伤,照现在这样,那些人一旦追上来,他根本就应付不过来,再被追上,那可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快到泰州的时候,冯夜白说不能走小路了,得走大路,岔道口调转马头,拐到了临近的一家镇子上,镇子里人多,今儿又赶上这儿的节日,街上很是热闹,高头大马的穿进人群里,虽显突兀,可却没一个人有时间把眼神儿浪费在他们身上,街上的花样儿多,好玩儿的也多,一眼一眼的掠还看不过来呢,谁有功夫去看马上的人。
沉央是看着什么都稀罕,反正在街上,骑马也走不快,她已经许久出来逛过集市了,眼睛看见的,不管是什么都觉得新鲜,冯夜白低头问她,“喜欢这儿?”
她没点头也没摇头,“我就是好久没出来玩儿过了,这儿我会第一次来,谈不上喜不喜欢。”
这么一说,可不是吗?是有很长一短日子了,好像自从来到京城之后,她就没出过几次门,在京城他一直都让她过得胆战心惊,所以连出门都成了奢侈。
她以前脑袋不灵光的时候卫夫子怕她出去闯祸,走哪儿都看着她,能玩儿的地方就家门口那一片儿,再远就不让去了,后来嫁给他,出门的机会就更少了,外面那些新鲜的玩意儿跟她向来都不搭边儿,这么一想,是挺心酸的。
冯夜白心里陡生出一阵愧疚来,与她十指交握,许下承诺,“等这阵子风波过去了,太平了,我天天带你串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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