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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寒鸦禁啼,冷风扫着枯叶在地下翻滚擦出沙拉声响不绝。
乱坟岗东南角不时传来几声“砰砰”细响,一下又一下有气无力却又极富节奏,那声音极轻极轻,但在这寂静的坟场中却犹为清晰,仿佛是未眠人在捶打棺木……
“动作快点!”坑外站着的大汉不耐,一脚将身旁新刨出来的土堆踢塌,呸了口唾沫狠狠骂道:“特娘的,刨了一晚上,狗屁都没捞着!”
如今世道,玄学道法盛行,凡是有点门面的,入土后都会放八钱银子压棺,如此便并生了另一种职业——盗墓賊。只不过这帮兄弟,实在点背,一晚上挖了五处,全是贫民百姓的空包坟,别说金玉首饰不见就连压棺银钱也无。除他之外还有三个下手,都在坑里灰头土脸的起棺。其中一个长的颇为机灵的直起腰道:“大哥,你看这一片也就这个坟都还气派些,要是再没有咱们今天就别干了。”
大汉甩手贴了他一大嘴巴子,怒骂道:“狗娘的,今晚弄不出点东西来都别想睡!”
那人踩在凹凸不平的土坑里,结实的挨了这一嘴巴后下盘不稳,脑袋直接撞在了棺盖上,“咚”一声响撞的满眼金星。
妈的!陈相与暗骂:哪个混账东西敢扰老子睡觉。没人感觉到他的怒气,四周依旧叮叮咚咚吵闹,心中已想好折磨此人如何生不如死了,翻了个身,手一甩打在了棺材侧边,又是“咚”一声响。还在想床何时变窄时。一道强光照了进来。
莫名讨厌这光,陈相与蹙眉,眼睛刚睁开条细缝便被这光灼出泪,怒火噎在喉中咆哮而出。“谁在作死!”
刨坑倒斗这么多年,谁曾见过棺中人发怒,盗墓贼以为诈尸伴着惨烈的尖叫丢下家什,连滚带爬向四周逃窜。
陈相与扶着棺壁坐起来,天旋地转,抬手拍了拍脑袋想让自己清醒些,脑中惊现金色大蛇张血盆巨口俯扑而来,画面异常清晰。
我已经死了。
陈相与睁开眼睛,借着掉落在四周火把的光看清周遭。这里好像是哪里的城郊,枯草萧条间一个个黑黝黝的坟包掺杂其中,十分标准的坟场景致。
他左右揪着自己的衣服,抬起手反复看了看,又在自己脸上胡乱摸了一通,脑中赫然蹦出一个念头。
借尸还魂!我又活了!
陈相与裂开嘴,虽说他不怕死,可能活着毕竟是件好事。飞速接受了自己重生的事实,开心之余静心打坐一通,检查了一下这新壳子,他确定这壳子不是他的,就这小……陈相与叹了口气,对这身体不是很满意。
这具身体没有任何修为,连元丹都没凝。修炼一途最基本的便是凝丹,就像是盖房子的第一块石头一样,看来这兄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并非修士。换作旁人可能会失望一下,可陈相与却不在意,他修蛊术本来就用不到灵力,有血便行。况且他的体质也与旁人不同,灵力附魂,只要魂不灭灵力不消。
翻身从棺木中跳了出来,脚下踩到一把盗墓人丢下的铁锹差点又翻进去,双手挥舞了几下勉强站定,打量着坟周,除了翻出来的一堆堆黄土和乱七八糟的脚印,盗墓贼逃的匆忙,挖坟家伙也都扔下了,可谓一片狼藉。
陈相与不由咋舌:“这盗墓贼,真不地道。挖了人家的坟都不给收拾收拾。”
毕竟占了别人身体,陈相与实在不好意思再毁了人家坟,将这身花花绿绿不符合他品味的衣服脱下扔进棺材里合上,抄起铁锹,一边填土,嘴上还不忘念叨着:“兄弟,占了你的身体实在是不好意思,这衣冠冢你暂且栖身,回头派人来给你修个宽敞豪宅。”他虽不是什么好人,但占了人家身便替人家修座新坟,免得这人生前没享福死后还成了孤魂野鬼。
这一忙乎直到东方泛白,陈相与累的满头是汗,废了好大劲才把倒下的石碑给扶起来,面上沾满黄土已辨认不出字迹,他伸出袖子胡乱擦了擦,上边隐约显露出一个字,他乐了,这兄弟竟然也姓陈,又擦了擦,墓主的姓名完整的显露出来:陈皮
陈相与调侃。“怎么不叫当归呢。”将手上铁锹扔下,看着东方赤色的朝霞舒了舒肩膀,浑身骨头霹雳吧啦响了一通,深深吸了口新鲜空气,活着的感觉真不错。
正值清晨,万物苏醒,陈相与在山林中放浪了一上午才在一棵老树下抓到一条小臂长的竹叶青,这小家伙被捏在手中依旧凶猛,一口咬在戳它脑袋的手指上,尖牙刺破皮肉,陈相与也不躲,反而将手指往它嘴里更深处塞去,血顺着蛇嘴滴了一滴在脚边,那处枯草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为黑色,风一吹散为灰烬。
陈相与修的是魂蛊,以魂淬毒,以血饲蛊。他虽不是这方面第一人,却是这方面最强之人。古往今来唯他一人饲出了只有在传说中才出现的金蛊——飞卿。
那蛇饮完血后目中凶光散了,缠在他手腕上的尾巴缓缓塌了下来,半死不活垂在空中。
陈相与将手指从它口中拿出,鲜血混着毒液的黑色液体颇为粘稠,随着它缩手拉着长丝。
“咦~”陈相与满面鄙夷,赶紧将手指摁在地上抹了抹,把那一坨恶心东西抹掉。蛊虫好净,因此炼蛊之人多多少少都有点洁癖,陈相与也不例外。将那濒死的蛇揣在怀里,拍拍身上土,大步昂扬的朝大路走去,不是所有毒物都享的了他的血,这蛇能不能挺过去就看它的造化了。眼下首要事务便是去弄点吃的,顺便打探下消息,不知自己死了多久了,今夕何夕,如今玄门百都是什么情况。看着城门前的三个大字,陈相与暗道:好巧,竟复活在江家地盘。
他生前处处与人为恶,最终落得人人喊杀之境地,但要说世间还有一个真心相待之人,那便是江临晚了。
走进熙熙攘攘的明月城,陈相与没穿外袍只着一件雪白里衣引得不少人侧目,他也不理,反正现在没人知道他是陈相与,丢的是陈皮兄弟的脸。
除了雁回峰外就数此处最熟,轻车熟路的来到一家名为天下客的酒楼,进去后不顾小厮奇怪的目光,极为自然的上了二楼。天下客是一家食宿酒楼,一楼招待的都是寻常之人,而二楼则是玄门人士聚集之所,修炼之人多眼高于顶,自视甚高,不屑同寻常人坐在一起,普通人也不愿跟这么一群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家伙打交道,久而久之一楼二楼便成为了各地酒楼的自然分界。此时陈相与穿着一身单衣上了二楼,倒是吸引了不少目光。二楼人虽多却也不似一楼那般拥挤,陈相与挑了个角落,招手唤小二。
那小二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见陈相与这般穿着只是略微诧异,随即裂开嘴招呼道:“客官吃点什么?”
陈相与一直侧耳听旁边那桌人绘声绘色的讲着,熟练道:“素菜不要辣,再拿两坛好酒。”说着从怀中掏出一把散银拍在桌上。
钱哪来的?当然是陈皮压棺的。
那小二收了钱便麻利的下去张罗了。旁边那桌人好像喝大了,声音越来越高:“叶家那小少爷,长的是真好看。”
旁边人嚷嚷道:“也不看看他父母是谁,叶千机跟江城大小姐的儿子,能不好看吗。”
“别光说好看,看看人家天赋,六岁凝丹。”伸出手指比划道:“六岁啊,你他妈六岁的时候还在尿裤子吧。”一句话引得哄堂大笑。男子二十弱冠礼之时才取字,陈相与死的早,自然不知那群孩子如今都是何称呼,猜测众人口中的叶千机应是白帝城叶家的大少爷叶新秋,比江城年长两岁。神医叶家主修医道,天底下受过恩惠之人不在少数,自古以来就是百家中人气最盛,最受拥护的家族,与以锻造闻世的江家,精修奇门的谢家,控魂赶尸的杨家,还有炼蛊制毒的秦家并称为玄门五大家族,只不过秦家后来被陈相与一把火烧了大半坏了根基,他创立雁回峰取而代之。
按理说极具盛名的大家族联姻,门当户对,可陈相与却不满道:“江临晚这痴儿,怎还是把女儿嫁给他。”叶新秋这孩子倒不是不好,只是小时候发过恶疾落下终身残疾,双腿无法下地行走,料是生在神医世家也都束手无策。 而江城乃绝代佳人,继承其父的温雅和其母的倾世之姿,更有一心七窍玲珑。当年多少人登门求亲都被拒绝,最后怎的就便宜了叶新秋。
“你也不看看叶小少爷舅舅是谁,那可是剑尊。”
陈相与竖起耳朵,剑尊?哪位?半晌后心领神会不由瞪大眼睛,该不会是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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