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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太喜欢四合院了(第1页)

那姐这么一说,陈文立刻猜到了,应该是欢哥拿到满意的新歌,按捺不住内心的愉快,大早邀请那姐去听他试唱《异乡人》,于是消息就传开了。

陈文连忙谦虚道:“那姐你太夸张了,我写的那首歌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那姐一脸吃惊表情说道:“你是没去听听欢哥唱的,那个好听啊,可羡慕死我了!”

陈文诚实地说道:“欢哥唱《异乡人》,肯定比我自己唱得好,这点我是相信的。”

那姐叹气道:“欢哥用一顿饭加一把吉他,换了两首好歌,他赚大了!虽然第二首你要两年后再写给他,但我们都相信那一定是非常好的歌。我羡慕死欢哥了!”

陈文尴尬地咧嘴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感觉说得越多,越会招那姐妒忌。

很显然,那姐也想找陈文约歌。

陈文虽然在前世喜欢那姐的歌,完全可以随手默写一堆歌曲出来。但他最近被秦扬点拨开导过,知道自己在很多人心目中是大金主。

大金主的含义,不一定是钱这一个方面,只要是对方有求于陈文,那么他都能够站在主动的位置。

所以陈文不用着急去表态。

那姐又说道:“你刚才说忽然有了灵感,这几天正在写歌。是给振姐写的吧?”

陈文点头道:“那姐你知道的真多。”

他心想:估计是那姐早上去欢哥那里听试唱,一并打听来的消息。

那姐叹气道:“还是振姐厉害啊!我是真想找你约歌,但拉不下这张脸啊,总得让你给振姐先写完吧!”

唐瑾这时候抓着陈文衣袖,摇了摇,恳求道:“坏家伙,你给那姐写一首吧!”

那姐感激地看着唐瑾。

陈文心想,给那姐写歌,不是不行,但是不知道那姐已经出过哪些歌,万一默写重复就坏了。

重生之后,如果没见着那姐本人、没认识她,那也就算了,今天既然认识了、还成为了朋友,陈文的责任感立刻暴涨,必须破坏那个高风和那姐的事!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唐瑾亲口替那姐求陈文了,这层因素是陈文无法拒绝的!

陈文还有一个念头,他前世很喜欢那姐,很佩服那姐的为人和口碑,很替那姐的情感遭遇感到不忿。

给那姐写歌,送给她好歌,可以帮助陈文与那姐建立很好的友谊,这样陈文就可以近距离保护那姐了,帮助那姐避开高风!

想到这里,陈文说道:“那姐,我喜欢你的歌,非常喜欢,特别喜欢你的歌。今天能跟你交朋友是我的荣幸。就算你不开口,我也愿意给你写一首歌。”

“真的啊!太好了!我不是在做梦吧!”那姐一把抓住陈文的胳膊,使劲掐了一下。

“哎,疼,你掐你自己就知道是不是做梦了!”陈文喊道。

陈文揉着胳膊,委屈地看着那姐。

“哎呀我太开心了,对不起啊!”那姐连忙给陈文揉揉胳膊被掐的部位。

“那姐,你把你以前出过的所有磁带,送给我一份吧,我带回去研究研究你的风格,我会尽快写一首歌送给你!”陈文说道。

陈文提出的这个要求,其实是检索一下那姐已经出过哪些歌。

“你等着!”那姐一阵风,飞进正房的书房,翻了半天,随后拖着一个20寸的行李箱出来了。

“我磁带不多,就几盘,全放里面了。箱子你拿去,我听说振姐也给你弄了一个纸箱的东西,你拿我这箱子一块儿装吧!”那姐把箱子交给陈文。

“那姐你真是想得太周到了!”陈文开心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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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那姐对待陈文十分友好,对待唐瑾那就更好了。

在那姐请求陈文为她写歌的过程中,唐瑾出言劝说陈文,这件事让那姐非常感激,也知道了唐瑾这个小姑娘在陈文心目中的地位。

得到了陈文的许诺后,那姐相当开心,打开了一瓶红酒,切了一堆水果,三人坐在银杏树下,畅聊帝都的各种好玩景点。

唐瑾说:“传闻后海的酒吧很有名,我特别想去参观游览一下。”

娜姐说:“你去了就可能失望,但也会有惊喜。”

唐瑾问为什么。

娜姐解释道:“那边的酒吧都是把四合院临街房子打掉墙改建的,好些酒吧没舍得花钱装修,看上去破破烂烂,根本没法跟国外那些酒吧街相比,所以我劝你们千万别对房子有多大期望。”

战武神途  大佬的小娇夫  不信邪  篮坛狂锋  穿越之锦绣佳妻  重生之娇娥锦绣  口口相传  凰兮凰兮从我栖  超品小农民  重生之纯阳  着迷  高冷师兄受难记  农女翻身:药香俏产婆  别叫我九叔  重生之盛宠欢颜  全世界都知道我是好男人[快穿]  快,扶我起来,小爷还能撩  盛年不再来  鬼话三国——现代蒲松龄邪恶解说三国  全民魔女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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