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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循继续啃她的鸡骨头和鸭脖子,沈少爷则蒙着眼,麻木而执着地切着某种肉。
沉甸甸的银质刀叉毫无感情地在昂贵的餐盘上划出刺耳难听的摩擦声,像午夜加州电锯杀人魔。
电锯没见着,暗器倒是不少——某块带着血丝的肉在一声剧烈的“嘎吱”声后越过沈郁肩膀,“啪唧”戳在林循额头上。
“……”
林循高中三年和她这位名气很大的前桌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喂,那什么,你的肉戳到我了,注意点。”
许久后,沈少爷一手拿刀一手握叉转头过来,隔着纱布“盯”着她。
壳子般坚硬的面瘫表情,似乎有些莫名其妙的碎裂。
林循眼神凝住,注意到他漂亮的脸蛋和雪白衣襟上,溅上了星星点点的褐色汤汁。
她歪头看向他桌上的餐盘,里面摆着几块半生不熟的香煎牛仔骨和西兰花,明眼人都不好切,别说瞎子了……大概是传说中的五分熟?
反正早就看不出原先的精心摆盘。
一片狼藉。
“啧,”林循忍不住皱眉,伸手把黏在额头上的肉拿下来,“你们家给你准备的都是什么东西啊,这么难吃。”
她说完马上发现了歧义,于是纠正道:“我的意思是,可能吃着好吃,但很难、吃……呃。”
林循语文真的很差。
“……”
沉默片刻后,沈郁开口:“……那你的好、吃么?”
看样子是理解了她的话,还企图跟她换。
林循看了眼自己手上身无二两肉、睁着眼睛啃都很费劲的鸭脖子,诚实地摇摇头:“我的也难、吃。”
心下却有点遗憾,要是真能把他的换过来,她肯定不亏。
“……”
沈少爷没再说话,转身回去放下刀叉。
僵了片刻后挽起衣袖,修长干净的手指张开,认命般落在餐盘上,一点点地摸着餐盘上的肉,动作机械得如同法医抚摸尸体。
他双手沾满红褐色汤汁,感受着餐盘和肉的相对位置,以及截然不同的触感。
然后再拿起刀叉,继续切。
切不好再摸,再切。
令人头皮发麻的切割声响起,嫩生生红艳艳的肉截面模糊,血腥狼狈的场面像极了分尸现场。
那天林循津津有味地啃着鸡骨头,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切完一整盘的肉,刀口粗劣、大小不均,无一块入口。
后来,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沈郁眼睛上的纱布早就拆了,视力却并没恢复,反而日渐退化。
林循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要来上学,明明高三紧张的复习备考早就与他无关。
总之林循离开一中前,沈少爷已经能够优雅从容、信手拈来地吃完一整餐饭了,刀叉和筷子都用得贼溜。
不只是吃饭,他可以游刃有余在自习课上读厚厚的盲文版《百年孤独》,听着几倍速的读屏软件玩手游,用盲人扑克牌算二十四点,速度甚至吊打数学满分的课代表。
除了她,大概没人见过他狼狈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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