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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克吸了一口烟,“老子不是那种做了决定之后,瞻头顾尾的人,赚钱就赚钱,干完这一票我就跑,这座城市的所有事情,都和我无关了。”
“你这样的性格是能做大事的,”
威肯转头看了他一眼,笑道,“之前一直在联邦调查局可惜了。”
“别逼逼了,”
博瑞克取下烟,弹了弹烟灰,“两千五百万,还有你身上这件衣服的钱,他妈的,你今晚上要是还是一分钱都拿不出来,我就把你杀了,然后让人带着你的尸体去领赏金,多少还能回点本。”
“年轻人,火气不要太旺。”
威肯摇头看了一眼博瑞克,沙哑着笑道。
然后他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中的暮色,“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博瑞克抬头看了一眼威肯的背影,将手中的烟头丢在地上踩灭,然后他抬头看了一眼那在一堆棚户中的广告屏幕,抿了抿嘴,跟上了前方威肯的步伐。
走入棚户的之间,街道开始热闹起来,一个个衣着简单、裹着脏污的旧棉袄,拿着塑料袋的人影在街道之间穿梭着。
博瑞克看向周围的场景。
这里俨然就是一个小型的集市。
在那一个个单薄的棚户前,有人门前放着鞋架子,上面挂着一张张深色的,带着浓郁味道的皮革,似乎是鞋匠,正在修补着损坏的鞋子。
有人门前放着一台打满机械补丁的老式缝纫机,缝纫机的电机似乎已经损坏,被拉上了一个简单的传动带,依靠小电机和人工踩踏旋转。
在这缝纫机的旁边,放着一个大塑料篮,里面堆放着各种各样的棉服,这似乎是一个服装修补店。
而在这服装修补店旁边,就是一个完全开门的宽敞棚户,巨大的铁丝网紧贴着这棚户的左右墙壁,并延伸到街道上,一件件各色各样的老旧的服装密密麻麻悬挂在那铁丝网上,形成了两堵服装垒成的墙壁。
而在这两堵墙壁中间,棚户的中心位置,则是一个巨大的展示桌,一件件老棉服毫无阻碍的丢在这展示桌上,堆叠成一座棉服小山。
三三两两的客户拥挤在棚户内,仔细的挑选着。
这似乎是是一个‘大型’的服装店。
清晨的积雪此刻已经有些融化,在起伏不平的路面上留下一个个小的水潭。
一个裹着大棉袄,裸着小腿的孩子越过了水潭,穿过了这狭窄的街道。
博瑞克走到了威肯身侧,看向周围的热闹的场景,“你之前在外面都怕得要死,恨不得走一步看三步,怎么到了这里,就跑的这么快了?”
“因为这里是我家,”
威肯看了一眼周围的场景,沙哑着笑道,“我十四岁以前,所有的日子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他指着那个巨大的服装店说道,笑道,“看到那个店了吗?五十年前那个店就在那里,只不过老板应该换了好几任了,我小时候那家店老板是个脸上带着刀疤的老头,
“我没有衣服穿,经常去他那里偷衣服,他看到了就追着我打,从街头追到街尾,但是他不敢追远了,因为店铺一旦离开了他的视线,这家店的衣服几分钟内就要少一半。”
博瑞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看到一个身材粗壮的似乎是店老板的中年女人正在和某个女性顾客因为一件棉服争吵。
“那件衣服上应该有洞,漏里面的合成纤维,”
威肯看着店里争吵的两人,沙哑着笑道,“在这里的店都会把好坏衣服混着卖,你要是打眼没分清,买到了有破洞的衣服,就得自己花钱去补,想要退是不可能的。”
博瑞克注视着前方,那个女性顾客最终拿着那件带破洞的棉服,被老板撵出了店。
“这里的衣服都是旧衣服?”
博瑞克注视着那一件件的挂在店里的服装。
“也有新的,看运气,”
威肯目光扫过街道,“有时候市中心的老爷太太们买了新衣服,觉得不喜欢,也懒得退,就直接丢了,然后就会到这里来,就像是包装肉里一口没吃的完整牛排一样。
“当然,那种新衣服买的也要比旧衣服贵一点,我有一次就偷到了一件新夹克,虽然不合身,但是高兴了几个星期,那是十二岁,还是十三岁的事情了。”
“看来那次你被追的挺远。”
博瑞克随口说道。
“没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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