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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财”可是一个很经典的狗名,并且还寄托了沈遇星的美好祝愿。
又旺又发财,多好的祝福啊。
可惜孤鸿显然理解不了他这个想法,对旺财这个土土的名字嗤之以鼻。
小狗扭过头,用实际行动表示了拒绝。
沈遇星忍笑,假装苦恼的撑着头:“你不喜欢这个名字吗?果然,没有读过书的我,是起不了好名字的。”
看着少年露出了有些自卑的神情,狗狗的耳朵动了动,目光动了动。
沈遇星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因为身份是个牧羊少年,他用魔法将自己的手指伪装成粗糙的样子。
不过依旧可以看出来原本纤细修长的样子。
一只毛茸茸的爪子覆盖上来,按住他的手掌。
“嗷呜~~”沈遇星居然能从一条狗的声音里听出来低沉性感。
他忍笑,摸了摸孤鸿的脑袋,将他抱进怀里。
“乖乖,所以你其实也是喜欢旺财这个名字的对吗?不要太傲娇了哦。”
“旺财”面如土色,他堂堂身份高贵的狼王,不仅要伪装成狗,还要被取这样屈辱的名字!
孤鸿还想要反抗,他抬起头,烛光下,沈遇星垂眸浅笑。
长而翘的睫毛扑闪扑闪,眼睛如同琉璃,清澈干净。
花瓣一样的嘴唇微微上扬,唇珠饱满,带着浅浅的笑意。
孤鸿一下子看呆了。
狼王为战斗而生,他还算得上年轻力壮,活到现在,大部分的时间他都是在征战。
从未有和人这样亲近,也无人敢靠近他。
别看他现在好像一条温顺小狗似的,在狼人一族中,他是出了名的脾气暴躁。
狼人以强者为尊,在孤鸿尚且年幼的时候被不少狼人挑衅过,他战胜了那些人,将他们都撕成了碎片。
沈遇星不同,他不是狼人,他只是个无忧无虑,弱小可怜的小牧羊人。
他的笑容是这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孤鸿顿了一下,乖乖缩在沈遇星的怀里。
反正名叫“旺财”的小狗随着他的恢复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叫什么名字有什么要紧的。
沈遇星抚摸着他毛茸茸的脊背,感受着这底下结实的肌肉。
和大多数长毛狗以毛量充体型不一样,孤鸿可是实打实的壮实。
一般人想要抱起来可不容易。
但沈遇星就这样轻巧的抱着孤鸿,好像他真是一条小狗一样。
“旺财,我们家只有一张床,你今天要和我睡了。”
孤鸿摇了摇尾巴,想说他可以睡在地上。
沈遇星点了点他的额头,神色温柔宠溺:“不可以睡地上哦,你不是我的宠物,你是我为自己选择的家人。”
家人这个词,听上去那么的温暖,好像是春日的阳光穿过云层,将冰雪融化。
沈遇星抱着大狗狗,将脸埋进他胸前的毛毛里。
孤鸿的身上没有流浪狗的腥臭味,只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在这个有些冷的夜晚中,抱着这样的毛茸茸该是多么的令人心情愉悦啊。
孤鸿从来没有跟别人睡在一张床上过,身体僵硬,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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